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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人民调解员当场化解一起纠纷
作者: 冯雯雯    发布时间: 2007-05-28 08:40:43


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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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山后法庭邀请受聘的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庭审,进行现场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员的说服工作,当场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该案是海淀法院山后法庭受聘人民调解员后调解的首起案件。

    该案被告杨女士因其印刷厂生产经营的需要,以个人名义向原告樊先生借款49500元,后返还给原告樊先生9500元,尚欠40000元未返还,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樊先生返还本金40000元及利息12046元。被告杨女士表示可以还清欠款,但是因为经济困难,不能马上返还,另外不愿意返还利息。人民调解员在充分了解上述案情的基础上,从当事人双方多年的朋友感情基础上寻求突破口,进行大量的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劝说两位当事人站在对方的立场上互谅互让,最终双方在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被告杨女士返还原告樊先生欠款40000元及利息10000元,共计50000元,事后,两位当事人都向人民调解员表示了谢意,对法院邀请人民调解员进庭调解予以肯定和支持。



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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