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北海海事法院院防城港巡回法庭成功扣押一艘巴巴多斯籍万吨级货轮,这是该法庭挂牌成立以来首次扣押外轮。 这起扣押船舶的案件起因于一宗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货损纠纷。申请人中国中化集团公司称,其于2007年4月19日购进散装钾肥一批,由巴巴多斯国联合大西洋有限公司所属的“圣劳伦”轮承运,船长签发了清洁提单,装货港是俄罗斯圣彼得堡,目的港为中国主要港口。货物到达目的港厦门后,卸货时申请人发现货物严重污损和结块,申请人的经济损失预计达到7万美元。由于“圣劳伦”轮卸货完毕后准备前往防城港装货,申请人故向北海海事法院防城港巡回法庭提出海事请求申请,请求扣押该轮,并责令被申请人“圣劳伦”轮船东、光船租赁人提供7万美元的担保。
防城港巡回法庭接到扣船申请后,立即进行立案审查并制作相关法律文书,积极准备各项扣船准备工作。5月25日上午,当得知“圣劳伦”轮驶进并停靠在防城港码头7号泊位时,驻庭法官第一时间登上该轮,通过船舶代理向船长说明来意后,宣读了扣押船舶命令,并耐心解释了中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最终船长非常配合的签收了法律文书,成功实施了扣押。扣押当日,“圣劳伦”轮的船东就向申请人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提供了7万美元的担保,申请人于是向法院提出解除扣押船舶的申请。经审查,该院同意该申请。为不耽误该轮的船期,驻庭法官迅速制作解除扣押船舶命令,于当日下午再次顶着烈日登上外轮送达解除扣押的相关法律文书。至此,这起扣押外轮的保全案件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