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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作为赢得大支持
——记全国优秀法院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
作者:张宽明   发布时间:2007-05-28 15: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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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常州市委为何如此重视法院工作?”常州市委书记范燕青深有感触地说,“一个城市要发展,必须要有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院有作为,就会有地位。”1998年起担任常州中院院长的陆洪生,多次向记者说起赢得市委重视和支持的深切感受。
    “市委对法院工作是满意的,政府和百姓对法院工作是认可的。”这是常州市委领导对常州法院工作的整体评价。

荣誉小档案:

   最近4年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行政审判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行政装备工作先进集体;被江苏省委评为“平安江苏”建设先进集体,被江苏省高级法院评为优秀法院,并记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该院领导班子连续多年被常州市委评为“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

   “专设对基层法院工作的考核奖励基金、填补中院智能化法庭资金缺口、批转中院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全市执行局整体升格、法官享受超指标办案补贴……”日前,记者在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时,该院院长陆洪生对市委为法院办实事赞不绝口。近年来,该市市委常委会经常专题听取法院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院发展中的难题。

    “常州市委为何如此重视法院工作?”常州市委书记范燕青深有感触地说,“一个城市要发展,必须要有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近年来,常州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期、改革深化期和利益重新调整期,各种深层次的矛盾日趋突出,尤其是城乡建设、征地拆迁和企业改制过程中引发的各种纠纷成为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人民法院面对这些矛盾如何化解?常州中院交出了一份让市委和百姓都满意的答卷。

   前两年,常州市政府将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的南大街改造工程列为市政重点工程项目。在推进总面积达24万平方米的商业步行街项目过程中,有130件拆迁纠纷起诉到法院。有些被拆迁人情绪十分激动,矛盾一触即发。法院及时抽调精干力量,做了大量的协调和说服工作,105名案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后主动撤诉,少部分判决结案的,也做好了服判息诉工作,既确保了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又有效维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现在拆迁户乔迁新居,旧城改造竣工,步行街犹如一张亮丽的城市名片。

   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是常州中院的一大特色。近两年来,常州中院及时制定出台了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公正高效审理和执行房屋拆迁案件、为推进全面创新提供司法保障等160多项服务大局的举措,有效化解了大量事关全局发展与稳定的矛盾。常柴集团江南运输机械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资金超亿元的企业。由于缺乏市场调研,公司停产并负债。一时间,公司与被征地农民、债权人及内部职工之间矛盾四起。常州中院受理债权人申请该公司破产案后,没有就案办案,院领导出面做了大量疏导、协调工作,不仅盘活了资产,使这家内外交困的大型企业“起死回生”,还平息了涉及该企业的多起经济纠纷,解决了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

   “法院有作为,就会有地位。”1998年起担任常州中院院长的陆洪生,多次向记者说起赢得市委重视和支持的深切感受。

   近几年来,常州法院在全市工作大局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地位不断提升,市委、市政府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大,特别是对法院人、财、物等方面的需求开一路绿灯。最高法院确定常州中院为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之后,常州市委高度重视,专门发文,从组织领导、人员编制、法官待遇、经费保障、廉政监督等方面提供有力的改革支持和物质保障,逐步形成了以“八项职业保障+新型审判组织+人员分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法官职业化建设“常州模式”。2001年,时任市长的范燕青倡导建立了市人民政府与市中级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行政执法中的问题,维护司法权威。2005年,市长王伟成到任不久,即到法院现场办公,帮助法院解决了“两庭”建设等许多实际问题和困难。市委副书记于超跑遍了全市所有基层法院和法庭调研,推进了法院队伍建设和“两庭”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常州中院先后投资建造了总建筑面积9600多平方米的法官培训中心和4700平方米的科技审判法庭。近3年来,各辖市、区政府累计投入3.76亿元,用于基层法院“两庭”建设。

   为解决“执行难”,常州市委在全省率先成立执行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协调解决了大批难案。2006年,市委、市政府又帮助常州中院协调落实了3000万元司法救助基金。为支持法院独立行使执行权,常州市纪委还专门发文,明令禁止领导干部干预法院执行工作。有一起因承包鱼塘引发的民告官案件,某镇政府被判决败诉。镇领导随即找到分管政法工作的市委副书记,要求其出面说情。“法院是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我不但不会去说情,还要你们严格执行法院判决!”这位副书记严肃地说。

   “市委对法院工作是满意的,政府和百姓对法院工作是认可的。”这是常州市委领导对常州法院工作的整体评价。去年,在省综治委开展的全省公众对政法综治工作满意度的问卷调查中,对常州法院法官整体素质和队伍形象表示满意的城乡居民比例为98.2%。

   “有为才有位,有位更要大作为!”捧得“全国优秀法院”奖牌的陆洪生说,要以此为新的起点,以更加优良的司法业绩回报人民的厚爱和市委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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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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