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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法院刑事案件院庭长定期问询
作者:王杨 发布时间:2007-05-29 14: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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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为确保案件均衡量刑,防止畸轻畸重,日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开始实行刑事案件院庭长定期问询制度。
该制度规定,院长、庭长在审阅已审判案件判决时,如发现同类案件,情节相似,但量刑出现较大差别时,即进入问询程序,要求案件承办人在规定时间对量刑不一致的原因向主管领导进行解释说明,并派专人予以记录,对于没有合理解释的情况,在进一步调查的基础上根据规定确定是否进一步追究有关办案人员的责任。 该院同时要求刑事审判人员牢牢把握案件事实与证据关,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以高度责任感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做到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实现罪、责、刑之间对应均衡,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编辑:陈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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