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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整治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
作者: 蔡敏    发布时间: 2007-05-31 08: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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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近日出台2007年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重点整治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对超标排污企业一律停产或停建,并按规定给予高限处罚。

  安徽省这次对工业园区的环保整治中,要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区域环评工作。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要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区域环评审批工作,逾期不能完成的,环保部门不予受理其新入区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今后,凡向省政府申报设立工业园区的,必须同时上报园区区域环评文件。

  按照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通知要求,安徽省还将对工业园区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各种错误做法和规范性文件,尤其是阻碍环境执法、降低环境保护准入条件和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进行全面清理和纠正。

  安徽省规定,在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工业园区,不得批准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工业园区内以试生产等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和建设项目,一律停产或停建,并按规定给予高限处罚。



来源: 新华社
编辑: 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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