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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恶13年涉10宗罪 株洲一涉黑团伙受审
作者:刘赛 吴大勇 李洪波 刘黎明 发布时间:2007-05-31 15: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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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40多本,起诉书两万多字,共有30多页。经过3次依法延长审查期限,2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5月24日,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依法对以被告人彭泽军为首的27名团伙成员提起公诉。该涉黑团伙案的27名团伙成员涉嫌10项犯罪,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
两万多字的起诉书难陈罪行 该组织共有成员20余人,大多数是两劳释放人员或有劣迹的社会闲散人员。被告人彭泽军是组织、领导者,是该组织公认的“老大”。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有两万多字,共有30多页,该涉黑团伙的累累罪行、斑斑劣迹难以言尽。 1992年,彭泽军成立株洲光明货运部,经营广州至株洲间服装货运业务,先后组织、指示杨海蛟、肖卫红、周志、曾志成等人纠集各自手下,对该线路竞争对手多次实施拦货、扣货,然后提高货运价格牟取暴利;1995年下半年,彭泽军指使肖卫红、刘哲伟(另案处理)等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控制株洲市啤酒瓶回收业务;2000年至2004年期间,彭泽军先后投资株洲市米粉工业联合公司筹备处、株洲市米粉协会,控制株洲市米粉市场,以牟取暴利;2003年至2005年期间,该组织在株洲市芦淞区曲尺乡等地开设赌场,逐步演变为共有成员20余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先后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同时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一定的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先后累计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 27名团伙成员涉嫌10项犯罪 该案案情重大、复杂,人数众多,光案卷就有40多本。面对巨大的挑战,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马励临危受命接受了株洲市检察院的指定,组织检察人员对案件进行审查。 该案经过3次依法延长审查期限,2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终于于2007年5月24日依法对以被告人彭泽军为首的27名团伙成员提起公诉,各被告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赌博罪、窝藏罪等10项犯罪。其中被告人彭泽军、肖卫红、杨海蛟、周志、曾志成、朱文华等24人均系一人犯数罪;被告人吴玉、凌伟、邓高峰系在原判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被告人彭泽军、肖卫红、朱文华、李宗佑均系累犯。 来源:红网 编辑:张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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