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按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安排,安康全市两级法院部署开展继续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并拉开了全市法院继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创建执行良性循环法院活动的帷幕。 这次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从5月1日开始,总体上分为调查摸底、集中清理和检查评比三个阶段,清理执行积案的范围主要是:2006年11月30日以前两级法院统计上报的尚未执结的执行案件(共1186件);2006年11月30日以前两级法院漏报的执行案件;2006年12月1日以后超过执行期限未执结的执行案件。
这次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目标是:全市法院通过五个月的努力,基本清理完毕2006年11月底以前的执行积案(未结的1186件积案加上漏报案件);对2006年12月1日以后新产生的执行积案清理执结不少于70%,防止产生新积案;通过建立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实现全市两级法院执行案件收结案良性循环,从根本上缓解执行难问题。
为了全面加强对今年继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这次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安康中院成立了由周建明院长任组长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迅速制定下发了《关于全市法院继续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安排意见》,明确了开展执行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从组织领导、清理重点、时间安排和目标任务四个方面就搞好此项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执行局佘明胜局长及时召开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重点对执行专项活动的动员部署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了办公室成员担负的职责任务,并对加强组织和指导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从而为深入扎实有序地开展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