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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扑克引发官司 深圳腾讯等三家公司被诉侵权
作者: 孙剑博 姚建军    发布时间: 2007-06-02 13: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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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挖坑”及“保皇”原本是在陕西、山东一带几乎无人不知的扑克牌游戏,然而这两种大众游戏,却引发了一场索赔500万的侵权诉讼。记者今天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开庭审理了深圳市远航科技公司诉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公司等三家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法庭上,原告远航公司诉称,其自主开发了“挖坑”、“保皇”网络计算机游戏软件,为推广上述计算机游戏软件,远航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2003年初原告在“远航游戏中心”成功运行这两个软件,这两款游戏在陕西地区家喻户晓,并迅速在全国走红。2005年5月、11月经国家商标局批准,远航公司获得了“挖坑”、“保皇”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商品为第九类计算机软件等。而同年2月原告的“远航游戏中心”中“挖坑”、“保皇”游戏的注册用户达到了1800万户,并且每月都有10%至20%的增长速度。

   2005年2月起,远航公司发现“挖坑”、“保皇”游戏的注册人数锐减,后发觉,腾讯等三家公司,未经远航公司同意,分别在2005年2月、9月开始,在其网站游戏注册大厅上,使用与远航公司注册商标一致的游戏软件。

   远航公司认为,腾讯等三家公司是知名的游戏娱乐网站,注册用户庞大,知名度高于远航公司,腾讯等三家公司使用其注册的“挖坑”、“保皇”商标游戏软件后,导致其注册用户及潜在用户大量流失,对其经营状态产生了极大的冲击,违反了公平原则,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在腾讯网站上,“挖坑”、“保皇”每日平均在线人数为5万人,其中至少4成的用户为超级玩家,按照腾讯的规则,要成为超级玩家,每月必须支付费用10元,被告至少侵犯原告的商标权18个月,仅此一项被告的侵权所得为360万元。且在这些超级玩家中,至少有3成,会购买游戏币来进行游戏,按每个玩家每月消费15元计,被告因此获得的非法收入为162万元,合计522万元。被告的侵权行为给远航公司造成了损失,请求法院判令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标权及其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在其网站上和全国性报刊上公开赔礼道歉。

   腾讯等三家公司辩称,远航公司的起诉缺乏最起码的证据支持,对于法律条款的引用也存在常识性错误。从商标侵权的角度看,腾讯公司提供在线网络游戏服务与远航公司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既不相同也不是类似商品,远航公司无权针对腾讯公司的服务活动提出商标侵权主张。

   “挖坑”、“保皇”一直是作为特定扑克牌游戏名称存在和使用,远航公司不能基于其注册商标禁止腾讯公司或他人将“挖坑”、“保皇”在扑克牌游戏名称意义上的正当使用。鉴于网络游戏服务提供的特点和计算机识别的精确性,腾讯公司提供网络游戏服务过程中使用“挖坑”、“保皇”,在实际操作时根本不会使公众产生误解,也不会和远航公司核定使用的商品产生混淆。

   因此,腾讯等三家公司认为,远航公司的诉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要求法院驳回对方诉讼请求。

   据悉,此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 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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