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秦皇岛中院民一庭荣膺“青年文明号”
作者:
谢益 王鹏
发布时间:
2007-06-12 11:06:11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在河南三门峡召开的2006年度法院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命名表彰会上,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团中央联合命名表彰为“全国法院系统青年文明号”。
这次表彰会上,共有全国11个青年集体获得命名,秦皇岛中院民一庭是河北省法院系统唯一一个新被命名的单位。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现有15名干警。其中党员12人,团员3人;35岁以下的青年11人,占73.3%;具有法律硕士学位的2人,在读硕士5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人。2003年以来,该庭年均收案1000余件,结案率保持在99.6%以上。曾被上级法院荣记一等功1次,二等功两次,被评为先进集体两次,连续4年被评为先进党支部。全庭80%的干警受到过上级表彰奖励,其中1人荣立一等功,2人荣立三等功,6人受到过嘉奖,15人(次)被省、市授予荣誉称号或被评为先进,无一人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多年来,该庭圆满完成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据悉,自最高法院和团中央2004年发出通知在法院系统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以来,先后涌现出64个全国青年文明号。 编辑:
张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