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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拂田野 笑意写脸上
——重庆巫山法院服务新农村建设纪实
作者:
许世雄
发布时间:
2007-06-14 09: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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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惊蛰鸣雷,激荡着全体干警的信念与精神;
似春风化雨,滋润着农民群众的情怀和心灵—— 一枚枚闪亮的国徽,一个个走村串户、翻山越岭的背影,构成了长江巫峡两岸最美的图景。自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并公开发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按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把维护农村稳定、化解“涉农”纠纷、保障农民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并积极创新思路,找准审判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着眼点和着力点。这一举措,在巫峡大地,犹如和煦的春风,催生出蓬勃生机。 巫山地处渝东,位于中西部结合地,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近年来,重庆市巫山法院坚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不断深化认识,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列入法院议事日程,努力创造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执法环境。一是认真学习《意见》精神,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真正把法官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中去。二是明确审判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做到把握全局,统筹兼顾。要求刑事审判、行政审判、民事审判、执行、立案等业务部门,在执法办案时严格按照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履行好自身的职责。三是加强对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对口帮乡”、“扶贫帮困”、“送法下乡”等一系列亲农便民的制度和措施,为农民群众办事实、办好事。四是抓好审判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保障建设,提高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为给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该院坚持把抢劫、盗窃农民牲畜、生产工具、生活资料犯罪,制售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等坑农害农的犯罪,破坏农田水利、电力等生产生活设施的犯罪,侵占、挪用集体财产和农业建设资金、财物的犯罪,破坏选举等危害农村集体民主管理的犯罪,影响农村稳定和社会风气的“黄赌毒”以及“村痞乡霸”等黑恶势力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去年以来,共审结上述各类案件79件,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巫山法院充分利用法院的审判职能和督查机构的协调、监督职能,与县委督查室联合建立了追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快车道”。去年以来,共审结追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资案件21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报酬72.6万元。在执行工作中,该院坚持优先执行与农村生产、农民生活相关的案件,并把影响民营企业发展和拖欠农民工报酬案件作为重点。如申请人谭忠寿等30多名民工诉巫山县建材总厂拖欠劳动报酬一案,该院院长亲自出面参与协调,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巫山法院通过创新服务举措,推出了一系列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的有力措施,特别是农村经济纠纷案件,该院坚持以打造公正高效案件来树立守法维权意识,促进合法有序经济往来,挽回经济损失。如该县庙宇镇98户农户与巫山丰畑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是一个集团诉讼案件,涉及农户众多,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矛盾将更加激化。该院以情况反映的形式书面向县委进行了汇报后,得到了县委的重视和支持。在县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采取庭前调解方式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致使一起长达2年多的纠纷画上圆满句号,98户农户拿到了久盼的土地租用费136147.20元,藕鱼基地也得到继续发展。 巫山法院针对辖区经济条件差的现状,建立起涉农案件“绿色通道”,简化立案手续,使涉农案件的受理更加方便快捷。仅2006年,共为农村困难群众缓、减、免交诉讼费30余万元,创历年新高。 同时,该院通过公开开庭、公开宣判、典型案例公开报道、法制下乡等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农民了解法律程序,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2006年,该院向辖区10个乡镇派驻10多名法官,专门从事法律咨询和宣传工作,开展 “送法进农家”、“送法进学校”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变化,振奋人心;成效,实实在在;问卷调查,农民群众一张张笑脸就是最好的显示。一位村支书如是说:以前要想以发展农业产业致富,农民害怕受到各种干扰和制约,现在法官上门为我们服务,为我们壮胆撑腰,这一举措将永远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该院院长柳德新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艰巨繁重的长期任务,也是我国发展史上一项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事情。他表示,巫山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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