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责任大如天的工作,“心惊肉跳”意味着有压力,“睡不着觉”意味着有责任。若停留于担惊受怕而无所作为,则担心的事情一定会发生,害怕的事故也一定会发生。换言之,如果基础工作做得好,并且坚持下去,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抓安全生产的人都能睡上安稳觉,而各类生产活动都能井然有序地运行在安全的轨道上 安全生产万里行随行记者最近经常听到如下给人印象深刻的话:“晚上一接到电话就心惊肉跳”,“经常晚上睡不着觉”。说这些话的不是别人,而是从副省长到市县领导以及企业干部等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由此可见,安全生产责任之大,已经让各级官员心中绷紧了一根弦(据昨日新华网)。
又是“心惊肉跳”,又是“睡不着觉”,我们不难感受到抓安全生产的人所承受的巨大压力。这是好事。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责任大如天的工作,不担一点惊、不受一点怕,既不可能,也不可取。“万无一失”的豪言,颇为动听,但其实是谁都不会、更不能当真的。何况现在有些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人,不管工作抓得怎样,主观努力如何,客观效果又如何,还是一样地官照做、觉照睡。一旦出了事故,则列举客观原因甲乙丙丁,让你觉得事故简直要非出不可,不出事故才是“事故”;主观原因也常有一二三四,但那主要是替别人剖析的,自己则正确得无可挑剔,浑身上下坚硬得没有一根软肋。因此,与这些“全无心肝”的人相比,“心惊肉跳”意味着有压力,“睡不着觉”意味着有责任。
不过,抓安全生产者自述担惊受怕,究竟是为什么担惊、为什么受怕,还真不好说。既可以解释为担惊受怕于因事故而来自组织的处理,也可以解释为担惊受怕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因事故而损毁。同样是担惊受怕,前者虑的是个人得失进退,后者忧的是百姓否泰祸福,境界自有高下之分。但这并没有关系,因为两种担惊受怕之间,可以也应当建立起密切联系。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担惊受怕的人,就用不着为自己头上的“乌纱帽”担惊受怕;不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担惊受怕的人,就一定得让他为自己的“乌纱帽”担惊受怕。但关键是要以严格的制度形式,使这两种担惊受怕的逻辑关系得以稳固,更重要的是在现实中得以体现。倘若只为自己的“乌纱帽”担惊受怕的人偏能在事故中有惊无险,或者化险为夷,结果便只会把更多的人、更多的精力导向为瞒骗被发现和责任被追究而担惊受怕,进而“发明”出更多更高明的“瞒骗术”和“推诿法”。
但若只有担惊受怕,哪怕是为着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而担惊受怕,也还不够。更何况,自陈的担惊受怕一多,也不免流于作秀。说到底,担惊受怕不过是一种情绪心态和精神状态,若停留于担惊受怕而无所作为,则担心的事情一定会发生,害怕的事故也一定会发生。有人说得好,抓安全生产的人担惊受怕,说明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还比较薄弱。换言之,如果基础工作做得好,心里有了底,未必会成天“惶惶不可终日”,未必就一定会“经常晚上睡不着觉”。如此看来,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状态,可能存在这样一种递进式演进:从睡得着觉,到睡不着觉,再到睡得着觉。现在的情况恐怕是,有些人还处于第一阶段,有些人已处于第二阶段。因此,我们要做的工作,第一是惊醒还处于第一阶段的“梦中人”,第二是带着“睡不着觉”的精神夯实各项基础工作。这样坚持下去,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抓安全生产的人都能睡上安稳觉,而各类生产活动都能井然有序地运行在安全的轨道上。(原载: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