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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起天平的支点
——汉江中院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纪实
作者:王进力 蔡蕾 发布时间:2007-06-26 08: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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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以公正高效为办案理念,以质量一流为工作目标,不断强化法官办案责任,规范审判程序,认真落实庭审质量评议、案件质量评查、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和案件流程管理等工作制度,全院案件质量和效率全面提高,“公正与效率”得以彰显。
细节入手抓规范 哲人说:“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说明了细节的重要性。对法官而言,案件要得到公正高效的审判,就不能忽视审判程序中的任何一个细节。2006年6月,该院审判委员会专题研究如何提高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问题,研究出台了规范卷宗整理、规范诉讼用纸、强化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选、提高二审开庭率等措施。如为了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工作,要求干警学习《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不是简单地重复,而是要入心入脑;对卷宗要达到的标准和要求不是单一地图外表的美观,而是从卷宗封面的制作,卷内目录的排列,卷宗纸张的使用都有具体标准。院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卷宗整理评比活动,全院干警担任评委,对各业务庭参评卷宗现场评分,谁优谁劣一目了然。去年第三季度案件评查显示,所有卷宗封面、卷宗目录实现了微机打印,卷内材料一改过去纸张大小不一、参差不齐的现象,页码编排规范有序,卷宗质量明显提高。 再如为了解决裁判文书错漏问题,落实“一个字不错,一个标点符号不漏”的工作要求,让一切错误发现和校正在文书印发之前,该院制定了严格的裁判文书审核印发程序。即要求案件承办人制作好裁判文书后,经全体合议庭成员校对后方能送交庭长审核,送交分管院长签发前必须保证文书清样无任何字迹改动;文书印发前,合议庭成员须再次对裁判文书逐字逐句进行校对并签字。为落实这一工作程序,要求院办公室在印制文书前必须把好确认关,凡是文书上没有合议庭成员签字的,不予印制,对因校对不力导致文书出现错误而重印的,费用由合议庭承担。这一举措的实施,使裁判文书错漏现象得到了明显改善。 完善措施抓落实 2005年以来,为了提高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该院先后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办法》、《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庭审质量评议办法》等十余项涉及审判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为了使每一项制度切实得到认真地落实,院党组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配套管理措施和实施方案。如为了抓好案件质量评查、优秀裁判文书的评选工作,组成了由审监庭牵头、部分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案件评查专班,并给专班人员拨付专项经费;对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实行一月一评查、评选、一月一通报,同时制定了具体的奖惩措施,以促进法官把提高案件和裁判文书质量作为办案过程中的重点。 为了提高审判效率,实现程序上的公正,对案件实行审限预警管理机制。立案庭从案件立案之日起即将案件纳入审限管理系统,对民事一审案件审理时间超过三个月,二审案件超过二个月,刑事、行政案件超过30日的,立案庭逐案向案件承办人发出审限预警,通知其加快办案进度。同时,探索实施审限管理“四个一”制度,即要求承办人接手案件后,一周内确定开庭、调查日期,开庭或调查后,一周内要写出审理报告并提交合议庭合议,合议庭评议或者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承办人一周内要制作出裁判文书,庭长收到送交的裁判文书后,一天内要核稿完毕。把审理时限划分到每个办案环节,使法官的效率意识明显增强,有效地提高了审判效率。2006年,该院的刑事案件平均审限仅28天,民事案件的平均审限不到60天,个别案件从立案到调解结案,用时不到5个工作日。全院当年审结的各类案件无一超审限。 为了规范庭审程序,该院自2006年开始实行庭审质量评议。庭审质量评议工作由院办公室牵头组织,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与部分业务骨干组成评议专班,采取随机抽查的形式开展评议。重点评议法官和书记员着装、行为举止等方面的庭审礼仪是否规范;庭审提纲拟定是否完整、归纳案件争议焦点是否正确、审判用语是否简洁明了、合理合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是否遗漏;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诉讼权利是否充分保障。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合议庭通报,以促使法官认真总结、及时改进,不断提高自身驾驭庭审的能力。同时,将庭审质量评议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增强法官和书记员的工作责任心。 强化责任抓管理 一个优秀的团队必然有着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案件质量要提高,审判效率要提升,必须有严格的管理措施作保证。在审判实践中,该院认真落实院长、庭长对案件的管理职责,强化合议庭责任和审判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从而确保案件裁判公正、程序合法。一是强化合议庭责任。要求合议庭对每一个案件都要进行认真的评议,合议庭成员都要对案件的处理发表自己的意见,不能简单地表示同意与否。案件评查中凡是合议庭成员对案件的处理没有发表任何实质性意见的合议庭笔录,即确定为不合格,杜绝合而不议的现象。二是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院长、庭长切实负起对案件的管理职责。案件审判过程中,严格实行一个把“三关”和两个“三把关”。即审理环节,要求承办人和合议庭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裁判环节,要求主审人要把关、合议庭要把关、审判委员会要把关;文书制作环节,合议庭要把关、庭长要把关、分管院领导要把关。三是强化审判委员会工作职能。重新修订了《审判委员会案件讨论规则》,规定凡是重大、疑难一审案件,有重要改判可能的二审案件均须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与此同时,为了认真落实全院干警的工作职责,对所有干警的工作业绩进行科学、合理的考核,对全院干警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将案件质量、审判效率等均纳入了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奖惩分明。工作成绩突出的,如案件被评为优秀案件的、文书被评为优秀文书的、庭审质量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的、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双重奖励。工作上出现失误的,给予严厉处罚。如裁判文书印制中,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裁判文书重印的,除所有费用由合议庭成员承担外,还要依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规定对责任人予以惩处。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严格按规定扣除相应分数等。 管理上的到位,带来的是干警工作责任心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的不断提高。质量与效率的提高,带来的是司法的公正、高效与廉洁。2006年,该院党组没有收到任何反映干警办案不公正、不廉洁的举报。与此同时,各类案件调解率不断上升,涉讼申诉不断减少,矛盾逐一化解,纷争不断平息,年轻的汉江中院在辖区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起了公正、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张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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