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现在位置: 刑事案件 |
岩罕龙、李子彬、熊诗伟三名毒犯被执行死刑
作者:石中原 发布时间:2007-06-27 17:07:28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位列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五起毒品犯罪大案首位的走私、贩卖毒品案犯岩罕龙、李子彬、熊诗伟,在安徽阜阳市被依法注射执行死刑。
2005年3月下旬,在安徽临泉县人李子彬的组织、策划、指挥下,该团伙出资320万元,经云南省景洪市罪犯岩罕龙从境外走私海洛因42千克入境,后由该团伙成员在景洪市交接毒品时被当场抓获。罪犯熊诗伟出资41万余元并积极参与贩卖海洛因。 2006年9月,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岩罕龙、李子彬、熊诗伟死刑。三罪犯不服上诉,案经安徽省高级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7年6月,经最高法院核准,依法下达了执行三罪犯死刑的裁定。6月26日,在最高法院对外公布的毒品犯罪案件中,该案位列首位。 编辑:李金红 |
右侧广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