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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位置: 刑事案件

辽宁旅顺开庭审理7人暴力越狱案
作者:孟庆友 宋佳   发布时间:2007-07-05 11: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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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旅顺口区看守所暴动越狱逃跑一案,昨日,在旅顺口区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社会各界群众及多家媒体参加了旁听,有关机关对庭审进行了现场录象。

    2006年9月19日至22日,罗山堂、韩玉林在旅顺看守所内密谋越狱。之后,二人分别与在押人员王店龙、李虎、刘铁杉、黄安达、王白成、杨俭等

人多次密谋越狱,并选择作案时间,制定计划,准备了作案工具,进行了人员分工。2006年9月22日21时许,王店龙将同监室在押人员王宁宇鼻子打破,将鼻血涂抹在罗山堂脸部后佯装殴打罗山堂,李虎等人亦佯装上前殴打罗山堂,意图惊动管教,趁管教开监室门时殴打管教、抢夺门卡逃跑。当时,旅顺看守所管教刘某、张某带2人进行制止。22时许,罗山堂与李虎二人再次佯装打仗,当管教刘某对罗山堂训诫后,将其送回监室时,罗山堂在管教刘某开门瞬间,抱住管教刘某,其他7人冲出监室,并在监室走廊对管教刘某、张某及另2人进行殴打,抢走开门卡而逃跑。在暴动越狱7人中,李虎和王店龙当场被抓获,罗山堂等5人逃离。经公安部门全力抓捕,于次日将罗山堂等5人被全部抓捕归案。

    7月3日,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此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罗山堂、韩玉林、王店龙、杨俭、刘铁杉、王白成、黄安达均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但为逃避监管,共同使用暴力手段,有计划、有组织地从监管场所逃跑,其行为均触犯法律,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暴动越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罗山堂、韩玉林为首要分子,且在此前犯罪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应对其从重处罚。被告人刘铁杉、王白成此前亦有暴力抢劫和盗窃等犯罪行为,应予以严惩。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新华网-半岛晨报
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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