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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为奥运创造安定和谐社会环境
作者: 薛勇秀/文 张博/图    发布时间: 2007-07-05 14:36:25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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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7月4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振清发言说,首都法院工作就要围绕首都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党的十七大和2008年奥运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定和谐的司法环境。

    他说,首都法院要充分发挥打击职能,维护首都安全稳定。依法惩处刑事犯罪,是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的有效措施,更是首都法院第一位的政治任务。全市法院必将着眼于社会稳定,着眼于社会和谐,全面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首都实现全面、动态、可持续的稳定做出应有的努力。在依法“严打”的同时,进一步落实宽缓措施,坚持区别对待,应当依法从轻的坚决从轻处理,以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他说,首都法院要为发展第一要务服务,促进首都和谐发展。随着2008年奥运会的迫近,影响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现,大量矛盾纠纷进入司法程序,民事、行政和执行工作依法平复矛盾,化解纠纷的任务日益繁重。全市法院必将围绕首都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首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不懈的努力。全市法院要强化民事审判,确保经济社会关系的和谐;要充分运用民事法律手段调节好经济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 强化行政审判,努力促进官民关系的和谐;强化执行工作,及时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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