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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为民促和谐
——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和谐司法纪事
作者:邱明烨 邹隆春 刘章林   发布时间:2007-07-17 14: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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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以公正、高效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实现司法工作与社会和谐的“良性共振”,以司法工作完美地诠释了“和谐”二字,为保障该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书写着浓重而又辉煌的一笔。

                      和谐调解,推进案结事了

    “法院工作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要坚持以稳定为前提、以发展为目的。”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院长罗松如是说。近年来,该院不断完善便民诉讼措施,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建设,尽量用和谐方式结案。

    今年85岁高龄的卢老太太对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和谐调解的工作艺术感受颇深。1989年,卢老太太与5个女儿签订了一份赡养协议。后来,她的女儿们对老人的关心越来越少,甚至发展到打骂卢老太太的地步。无奈之下,今年4月底,卢老太太来到法院起诉她的5个女儿,要求其女儿履行赡养的义务。法院受理该案后,法官多次召集老人的5个已为人母的女儿,以善待老人就是善待自己为调解突破口,耐心地讲解民法知识,入情入理地做思想工作。最终,卢老太太和5个女儿达成调解协议。

    法院成功的调解换来卢老太太一家的和气,卢老太太每月有了赡养费。她的女儿感慨地说:“每个人都会老,我们以前没有意识到自己错了,今后一定好好孝敬自己的母亲,让她安度晚年,给自己的儿孙树立一个好的榜样。”

    为了提高法官的调解艺术,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以制度对立案调解和庭审调解进行了规范。该院在《案件流程管理的若干规定》中要求,立案庭在立案后,经初步审查属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可以询问或在答辩期内开庭或调解。调解不成的则移送审判组,审判组法官在接受案件后,仍应调解,在多次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再及时下判。同时,《规定》还对立案速裁实行调解结案率须达到20%,各审判组法官调解结案率须达到60%以上的调解要求。为了调动法官调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该院还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法官进行奖励,并把成绩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和健全的制度有效地调动了法官在审理案件工作中的热情。法官充分发挥调解艺术,在纠纷调解时体察当事人的疾苦,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耐心细致,沉浸其间,阐明法律法规以廓清是非,求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三统一。

    今年以来,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结案民商事案件229件,调解撤诉的达165件。

                      和解疏导,推进执行和谐

    完善便民诉讼、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是让双方“息事宁人”,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对于审判工作不仅仅认识于此。在执行工作中,该院还加大执行和解力度,维护社会和谐。

    因为矛盾纠纷,73岁的老人曹某和儿媳蔡某发生争吵和拉扯,造成曹某倒地并致使胸部受伤。2006年7月底,曹某把儿媳告上法庭,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由被告蔡某赔偿医药费60%即2550元,其余40%即1700元由原告曹某自行承担的一审判决。

    蔡某认为这是自己家里的事情,不肯将法院判决的2550元交给老人。在多次催促执行未果的情况下,该法院执行人员再次对这个纠纷进行了细致的分析讨论,对双方当事人在争吵和拉扯中各自的过错进行梳理,把执行和解的重点由只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改为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执行人员从法律、和谐家庭等各个方面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当场执行了法院的判决。

                        延伸服务,促进社会和谐

    围绕保障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以服务为载体,为企业在生产、流通、营销中的合同提供审查服务,防范签约风险,从源头上减少纠纷。该院积极开展“法官三进”法律服务活动,即法官进社区、进工地、进乡村给农民工普及法律知识。

    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该院对企业依法慎用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对县城“低保人员”、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以及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孤儿等一律免交案件受理费;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等案件可以缓交诉讼费。

该院加大办理涉农案件力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该院不断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等坑害农民利益及赌博等危害农村社会稳定的案件,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山林水利权属纠纷及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涉农案件。该院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点的资金、技术、信息的扶持力度,让新农村建设点成为树立法院新形象的有效载体。大余县南安镇花园村大坪里是该法院挂钩帮扶的新农村建设点。为此,该院院长罗松带领规划技术人员及工作队员对该村组进行整体规划,并从有限的经费中拨付8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加快推进该建设点基础设施建设。

    为促进建设点农民增收,该院从转变农民思想观念着手,出谋划策,穿针引线,积极引导农民培育新产业。该院从外地引进葡萄新品种,通过对村民的短期培训,栽种了2000株葡萄,并制作了水泥葡萄架。如今,花园村大坪里新农村建设点在该县上半年新农村建设点评比中名列第一。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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