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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寻衅滋事抢人财物 父捏造证据"救子"获刑
作者:王艳彩 发布时间:2007-07-18 1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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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木军为了让儿子逃避刑事追究,骗取被害人苏垒签字并按有手印的空白稿纸,私自填写了捏造的事实企图包庇儿子,不料想儿子没救成,自己也因此获刑。日前,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木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6年9月29日,木军的儿子因抢人财物并致人轻伤,涉嫌犯罪被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31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前,木军与被害人苏垒之父就民事部分达成和解协议。2006年10月28日,木军携带协议书找到在湖南打工的被害人苏垒,苏垒在协议上签字后,木军谎称还需要苏垒的一份撤诉证明,内容可由木军和被害人的父亲在协商后再填写,骗取了被害人苏垒签字并按有手印的空白稿纸一张。 回家后,木军在该稿纸的空白处,填写了被害人苏垒是骑摩托车摔伤并丢失40元钱的伪造事实,与被害人苏垒在原侦查阶段提供的证言相反。木军遂将该证明及申诉书各一份递交滑县检察院控申科,转交公诉科。2006年12月9日,滑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木军的儿子拘役三个月。2007年3月28日,木军到滑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编辑:李金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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