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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有:提高司法宣传水平 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作者:罗书臻   发布时间:2007-07-21 11: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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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在7月20日举行的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三贴近”原则,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更加饱满的热情,不断开创人民法院思想宣传工作新局面。

   黄松有首先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向各级法院主管宣传工作的领导同志,向在人民法院宣传工作岗位上辛苦耕耘、辛勤奉献的同志表示亲切问候。

   黄松有强调,肖扬院长在这次会议上的讲话非常重要,为人民法院的思想宣传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贯彻落实。

   黄松有对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影视中心和人民司法杂志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指出,人民法院有宣传法治、提高公民法治意识的义务,但须借助现代大众传媒,才能弥补法院场所和设施的有限性,所以必须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的作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审判任务更加繁重,审判形势更加复杂,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增强新闻宣传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以创造和形成一个更加有利于人民法院开展工作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对今后的司法宣传工作,黄松有提出了以下要求: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让人民群众理解法院,支持审判,为司法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进一步落实“三贴近”原则,增强办报能力,提高办报水平;继续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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