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刑事案件

看到钻戒两眼放光 以买为由拿了就跑获刑罚
作者:巢平安   发布时间:2007-07-30 10:35:01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在珠宝店里看到钻戒后两眼放光,以买为由从营业员手中拿了戒指后未付钱就往店外跑。2007年7月30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阳耀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4月16日上午10时,被告人窜至袁州区袁山中路“戴梦得”珠宝店,以买戒指为由,将营业员递给其的一枚男式钻戒(价值人民币1.23万元)拿到手后,乘人不备一转身就往店外跑去,该店营业员郑明玉、张贵红见状在后面紧追,在市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在箭道菜市场内将被告人抓获,赃物以追缴由被害人领回。

    另查明,被告人2003年12月17日因诈骗罪被万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阳耀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抢夺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据此作出如上判决。

    被告人当庭未表示提出上诉。



编辑:张涵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一未成年人伙同他人两次抢夺妇女耳环获刑 ·苦等3小时无法下手 两青年再次返回抢夺财物被抓
·自认抢夺财物不犯法 一时兴起换来徒刑6年半 ·拍车门飞车抢夺女司机 聋哑"拍车帮"3成员获刑
·两天内三次疯狂飞车抢夺财物 三同乡换来7年刑 ·以摸头发为信号专抢女司机 五聋哑人均领刑
·以假购手机之名行抢夺之实 两无知少年获刑罚 ·三青年飞车抢劫1.1万元 两主犯被判5年
·夜间骑摩托车抢夺妇女手提包 一男子获刑罚 ·再谈陈某行为之定性
·陈某行为应构成抢夺罪 ·本案构成抢劫罪还是抢夺罪
·两农民飞车抢包41次被判15年 ·抢夺罪两题
·两青年飞车专抢妇女财物遭严惩 ·数额不应成为抢夺罪定罪的唯一依据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