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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临天下餐饮股东"暗渡陈仓"挪781万还旧账
作者:滕晓丽 文并图 发布时间:2007-07-31 14:24:13
被告人张鲁光在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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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湘临天下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老公司)的股东张鲁光与刘先生合作开了一家新的“湘临天下”,取名为湘临天下腾达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双方各出资50%。然而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鲁光利用对新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的职务便利,通过该公司财务总监宋某(另案处理),挪用公司资金人民币781.59余万元,用于支付老公司的债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日上午对该起涉嫌犯挪用资金罪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据检察机关提供的审计报告显示,在2005年8月至11月间,共有近两百笔帐将新公司的700余万元划走,并用来偿还老公司的债务。对此,被告人张鲁光辩解是,他曾与刘先生口头约定债务由新公司承担,但据检察机关提供的刘先生的口供中显示,刘先生对此予以否认。 被告人张鲁光在庭上表示,新旧两家湘临天下公司都是他实际出资的,都是实际股东。而对于新公司,自己并没有在那里工作也未在那里参与经营管理,并说“我与腾达在严格意义上讲没有任何关系。”而在公安机关,他自己的口供和证人证言则都能证明他是总经理并参与管理。他对此则当庭翻供,说他的口供有部分不真实,之所以当时在口供上签字,是因为当时他没看清就签字确认了。而对证人证言及其它证据证明他挪用资金的情况时,他则回答“我对这个情况搞不清楚”、“具体情况记不太清楚了”等等。 在辩论阶段,公诉人说到:“被告人张鲁光是有着丰富的社会经历的,下过乡,上过大学,当过大学老师,在银行工作过,自己也经营过公司,所以对自己的行为是否有罪是明知,所以希望被告人能认罪悔罪。” 而被告人张鲁光所请的辩护人则一直认为这只能算是经济纠纷,对其犯罪定性不能定为挪用资金罪,并为其做了无罪辩护。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编辑:李金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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