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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有强调加强应用法学和案例研究
作者:李劲松 发布时间:2007-08-06 09: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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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至4日,《人民司法》编辑工作会议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召开,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和部分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出席会议并讲话。
黄松有强调,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加强应用法学和案例研究对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审判工作质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人民司法》的职责就是指导并服务于法院的各项工作,因此,要大力加强《人民司法》的应用法学和案例研究,进一步提高刊物质量,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 黄松有要求,《人民司法》要坚持和发扬自身优势,一要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应用法学研究的基本要求,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重研究如何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审判工作,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二要讲求应用法学研究的科学性,不仅要研究个案反映出的微观层面上的疑难问题,还应当关注宏观层面上与审判工作相关的体制和机制问题。三要讲求刊物内容的实用性,要把指导和服务于审判和执行工作作为天职。要把应用法学研究与人民法院当前的中心工作密切联系起来,把常见多发的案件中反映的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并通过积极参与案例研究和开发,探讨和推动对案例的使用,为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做出贡献。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漆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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