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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洱县公安局长王喆贩毒案纪实
作者: 唐时华 张导    发布时间: 2007-08-07 14: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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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5月21日深夜,云南边陲城市思茅市象往常一样宁静。在沉沉的夜色中,几辆警车开进了某公安局的生活区楼下,车刚停稳,荷枪实弹的公安人员迅速跳下车,冲上楼梯,冲进时任普洱县公安局局长的王喆住处,以涉嫌走私、贩卖毒品将正在住处的王喆抓获。虽然有所思想准备,但是现场搜查的结果还是让办案人员十分吃惊:在王喆家属区的住处的床下、床上,思茅市的家中及车库,到处是厚厚一扎一扎的人民币和港币,经清理,共计查获现金667.62万元,港币159.676万元,勃郎宁手枪1支、各种警用、军用子弹900余发。在前后不到一个月内,相关的犯罪嫌疑人李国山、张坚、刘鑫硕、毛海军、茶星梅等九人分别在昆明、深圳、玉溪等地被抓获,至此,这些涉嫌走私、贩卖毒品的人员被一网打尽。

    一名刚过不惑之年的公安局长,正值年富力强,谱写人生精彩篇章的时候,为何走上走私、贩卖毒品的不归路,走私、贩卖毒品数十公斤?

                      公安局长亲驾警车运毒

    思茅市和老挝、越南和缅甸三国接壤,距离瓦邦210公里,是全国7大毒品通道之一。“金三角”毒品主产区缅甸佤邦辖区与云南省思茅市山水相连,携带大量毒品的毒贩翻过茂密的山林、趟过低浅的河水企图偷偷进入中国境内。毗邻“金三角”的云南省思茅市由于地理、历史、文化等原因,禁毒形势比较严峻。在中国方面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的同时,境外的贩毒分子也想方设法想要通过思茅这个通道将毒品输送到全国。

    对于普洱县公安局局长的王喆为什么会参与到走私、贩卖毒品的原因,当地人在震惊之余,众说纷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在担任普洱县公安局局长之前,王喆曾经是一名禁毒警察。或许正是由于这样的工作原因,王喆认识了一些走私、贩卖毒品的人,再加上经不住金钱的诱惑,思想的防线没有筑牢,这些都为其以后的毒品犯罪埋下了祸根。

    据法院查明的事实,2005年3月,时任普洱县公安局长的王喆找到缅甸果敢县老街执法处副处长李国山(云南孟连县人)和在云南经商的广东人张坚,邀约其一起做毒品生意。经过协商,决定进行分工合作,商定由李国山从境外组织毒品运入境内,由王喆负责运输到深圳,张坚负责在深圳当地进行贩卖。计划拟定后,张坚很快返回深圳,又拉了自己的朋友刘鑫硕入伙。

    2005年4月1日,王、张、刘共同筹集了购买毒品的资金50万元人民币,交给了李国山。携带着50万毒资,李国山赶往缅甸贺岛,找到了毒品贩子李国友,李国友以3.2万元一件卖给了李国山。4月3日晚,李国山雇人将这20件毒品(约700克/每件)运回境内,交给了毛海军。随后,王喆驾驶着一辆三菱吉普车赶到,并将毒品转移进了警车内,连夜运往孟连县城。4月6日,为了能顺利将货发到深圳,经王喆安排,毛海军等人先赶往昆明,刘鑫硕则直接赶回深圳,准备接货事宜。

    在此后的几天内,王喆亲自驾驶警车,经昆明将这批毒品运到了广东湛江。由于是警察的身份,加之警车的掩护,一路上没有遇到太多的麻烦。4月8日,在湛江郊区的一个加油站附近,王喆将毒品转移至由刘鑫硕开来等候的三菱车上。不久后,该批毒品由张坚等人负责贩卖,共得毒资人民币290万元。

                        920万元的黑色致富梦

    见到轻易到手的钞票,尝到到贩卖毒品甜头的王喆更加欲壑难填。2005年4月下旬,王喆,张坚再次聚到一起,谈到以后的发财之路,两人商量再次用上次贩卖毒品所获的290万元毒资再做一次毒品生意。于是,王喆又找到李国山,拿出144万,委托其再组织70件的毒品货源。5月初,李国山在缅甸共收购了共75件海洛因(约700克/每件),并组织人员运送至中国境内。王喆得知后,亲自驾驶着警车前来接应,接下了全部的毒品。几天后,王喆又和张坚、毛海军一起,再次驾驶警车运送这批毒品来到深圳。张坚将其中的65件毒品在深圳贩卖后得毒资920万元。而另外10件毒品,则由李国山安排运到深圳,由毛海军交给毒贩庄林海。庄林海将该批毒品贩卖后,得到毒资106万元。

    毒品出手后,5月8日,满心欢喜的王喆和毛海军一起,携带着355万元人民币返回思茅。5月17日,刘鑫硕携带150万人民币,从深圳赶到思茅。5月20日,张坚把自己携带的150万港币和81万人民币从深圳乘坐飞机来到昆明。来到云南后,刘鑫硕和张坚都将毒资交给了王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王喆等人的走私、贩卖毒品活动,早就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针对这一情况,警方布置了周密的抓捕计划。一场撒开的大网迅速收拢。2005年5月18日,毛海军、茶星梅、庄林海3人在昆明某招待所被设伏多日的警方当场抓获。次日,李国山在昆明被抓获。5月21日,王喆在其公安局生活区被抓获。

                     贩毒公安局长的最后日子

    公安局长王喆居然走私、贩卖毒品案告破后,由于该案的特殊性,实行了异地管辖。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王喆犯走私、贩卖毒品罪,私藏枪支弹药罪;并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对李国山、张坚等8人提起公诉。

    在开庭审理的当天,当地的公安机关组织了部分公安民警旁听了案件的审理,旁听案件审理的,还有王喆的家属。据一位旁听了案件审理的知情人士称:在法庭上,王喆目无表情,对所指控的事实一概否认,认为自己无罪。对自己家中的数百万巨款,他的解释是:“几个做矿的朋友准备开矿的钱,为了安全起见放在我家代他们保管”。但是在公诉机关的大量、充足的证据面前,王喆的辩护意见并没有被法庭采纳。  

    知情人士这样形容王喆:“他干过公安,而且还是公安局长,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在庭审中对重要问题含糊其词。”最后,这位人士很是感叹:“他一米八几的个头,高大魁梧,仪表堂堂,但是居然鬼迷心窍走上了这条路,真是可惜!”

    在庭审中,其他8名被告及其辩护人多数都提出公诉机关指控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应该宣告被告无罪。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于2006年3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王喆构成走私毒品、贩卖毒品罪和私藏枪支弹药罪,决定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国山、张坚构成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5名被告,也都构成走私和贩卖毒品罪,分别处以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被告人曾凡柯,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查获的手枪、子弹被依法没收。该判决作出后,除李国友外,其余王喆等8名被告全部提出上诉。二00六年5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通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喆核准死刑。

    在临刑前,王喆表示要检举揭发、自首立功。为了慎重起见,同时依据法律规定,死刑被暂缓执行。有关部门对王喆交待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经过核实,王喆的交待并非事实。最终,王喆被依法执行死刑。

                           没有结束的战争

    随着王喆一案的尘埃落定,关于公安局长贩毒案件的议论也渐渐沉寂下来。然而,一场没有硝烟的禁毒人民战争还远远没有结束。据有关数据显示,仅2006年,云南警方就破获了10729起毒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2926名。缴获毒品10.15吨,缴获的鸦片占全国缴获量的88.7%,毒品海洛因占全国缴获总量的73%,缴获冰毒占全国缴获量的58.5%。云南已经成为禁毒的主战场。

    1979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境外“金三角”毒品悄然涌入云南境内,吸毒人数迅猛增加。1982年,云南省公安厅率先成立了新中国第一支专业缉毒队。2001年,云南省提出了从“外循环”转“内络环”,创办戒毒康复农场,挖潜扩容,实行满员收戒;延长戒毒期限,对以注射方式吸毒的,适当增加戒毒康复时间。同时,云南省公安机关对建立以派出所、社区、单位和家庭组成的“四位一体”的帮教机制。同时,为使社会面上的吸毒人员全员收戒,萎缩毒品消费市场,减少社会危害,2007年,云南省的吸毒人员实行全员收戒。此外,云南还还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扩大禁毒宣传覆盖面,让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深入到学校、农村、社区和公共娱乐场所,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抵御毒品危害的能力。

    此外,云南积极开展国际禁毒合作,如与缅甸政府携手开展边境联合扫毒行动。从2005年至今,仅云南德宏州一地就开展了25次阶段性、局部性和区域性的联合行动,有力打击了边境一线的毒品交易,打掉了谭明林、韩永万等18名大毒枭,取得了阶段性的重要成果。各级人民法院严格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将打击和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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