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执行信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雨湖区法院"集中执行"初见成效
作者: 曹 彦    发布时间: 2007-08-10 10:44:12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切实缓解“执行难”问题,按照湖南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雨湖区人民法院自今年7月25日开展“百日集中执行”活动,对执行工作中遇到的疑案、难案进行重点攻关,已初见成效。截至目前间,该院共执结案件34件,执结标的达74万余元,还重点解决了一批信访老大难案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该院主要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开展这次活动:

    一是明确目标,确定任务。该院要求对全院现有执行案件中有履行能力的案件,要力求全部执结,确保执行案件的执结率达到60%以上,执行人员人平执结20件,全院执结总数在200件以上。同时对三个执行组进行了明确的任务分工,使执行人员做到心中有数,统筹安排。

    二是抓住重点,集中处理。该院将今年1月20日以前立案尚未执结的案件、特困群体申请执行的案件、建设领域拖欠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涉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破产改制和工业园区建设的案件、有关部门和领导交督办的案件以及信访案件等作为此次活动的执行重点,确定每月后两周的星期四对重点案件进行全局性的大执行活动。同时采取挂牌督办方式,坚持每天小结,每周通报,大大加快了执行步伐。今年以来,该院对历史遗留下来的18件老信访积案进行了妥善处理,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三是创新方法,确保和谐。该院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对涉及群体诉讼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对外多向区党委、人大、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对内建立执行期限跟踪监督制度和执行预警机制,并对预警案件进行集中研讨,采取更换承办人的方式,力求案件快速执结,防止产生新的积案。同时注重从心理缓和、矛盾疏导、批评教育、因地制宜、行为观察、合力协调等六个方面积极探索人性化执行方法,钝化矛盾,力促和谐执行,取得了明显成效。如金塘辣味酱菜厂申请执行常德辣酱瓶盖厂一案,被执行人一直采取多种手段躲避并抗拒执行,致使该案历时十余年仍未执行到位,由此也给申请执行人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困难。针对该案的特殊情形, 雨湖区法院执行局专门研究了执行方案,一方面为做好申请执行人的安抚工作,承办法官亲自捐钱为其解决实际的生活困难;另一方面组织人员多次前往常德,当面做被执行人工作,从情理与法理等多方面对其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和疏导,最终促使其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握手言和,当场自觉履行,由此使得这起十余年的信访老案得以和平解决。

    四是严明纪律,协调到位。该院要求全体执行人员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振奋精神,团结一致,严格办案纪律,避免执行中冲突事件发生,力争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还专门设立协调和督查工作小组,在抓好组织纪律的同时,搞好案件协调。在此次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人员不顾烈日酷暑,甚至牺牲晚间和午间休息时间突击执行案件,有些执行人员的个人执结案数达12件之多。



编辑: 薛勇秀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邹平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发挥作用 ·大通法院聘任执行工作联络员构建执行工作网络
·东平法院“执行通知书”敦促12人主动履行义务 ·20万条短信助襄城执行 145起案件执结
·港口区法院设立专人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机制初显成效 ·刍议机动车辆的执行
·滨湖法院灵活执行倒闭企业欠债案使其"起死回生" ·邳州法院推行“执行日志”促阳光执行
·邳州法院推行“阶梯执行”执结1511万 ·邳州法院建立执行绩效跟踪考评电子档案
完善机制规范创新 推进执行工作科学发展
新疆图木舒克市法院为13位申请人集中兑现执行案款
新疆兵团金银川法院为10名申请人集中兑现18万执行款
云阳“垃圾伤人致人死亡”赔偿案11年后执结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