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采取了五项措施加强执行积案清理工作。截至目前,该院共执行历年积案72件,同比上升40%,执行标的180万元。同时,全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98件,执结501件,同比分别上升24%和89%,执行标的到位1740万元,同比上升了2倍。 通过五项措施,该院执行积案清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全面开展,五项措施具体是:
一是排查摸底,明确任务。将2007年1月1日前受理尚未执结的案件全部登记造册并全面复查,其中存在执行条件的,加大执行力度进行攻坚克难。
二是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将2005年以来所受理的案件全部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并作为评比考核的内容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度范围。
三是公示期限,实行督办。设立执行监督榜,每月将各执行人员未结案件予以上榜公示,并对临近执行期限的未结案件进行督办。
四是请示汇报,争取支持。对于一些影响重大的复杂疑难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在党委、人大和有关部门支持下妥善执结案件。
五是完善制度,提高效率。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完善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反馈机制,畅通查询、查封、划拨渠道,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