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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位置: 行政案件

退休医生非法行医被罚5万 辨称是"给人帮忙"
作者:董燕静   发布时间:2007-08-15 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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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没有行医执照的退休医生王君认为自己给人看病属于“帮忙”,可上海黄浦区卫生局认定她是非法行医,对她罚款5万元。因不服该处罚,王君打起官司。日前,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维持卫生局对王君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61岁的王君在街道医院工作了30年,是个中医医师。虽然退休了,但还是经常有人找她咨询病况。2007年3月5日上午,病人李兰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到王君的家中,再三恳求王君帮她看病,称由于经济困难实在无力承担高昂的住院费用。王君就对李兰进行了静脉注射并开了些药物。3月10日,李兰的丈夫再次上门,在未见李兰本人的情况下,王君又为其配了吗丁琳片等药物。当天,李兰在其暂住地死亡。经法医鉴定,李兰死于直肠继发弥漫性化脓腹膜炎。

    事故发生后,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局于今年5月9日对王君的非法行医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王君把卫生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她认为自己不以营利为目的,偶尔帮人诊治,开点非处方药是在帮助病患。家里放着听诊器和微量药品也很正常,很多居民的家用药箱都会有。她说:“我没有非法开诊所,我也劝过病人去医院医治,可病人再三求我帮她。”

    在法庭上,卫生局认为,王君虽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在明知自己无行医资质且行医场所无急救设施的情况下,为病人李兰进行了注射诊疗。主观上具有无证行医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为病人诊疗的行为,属于非法行医。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药品、器械,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且王女士此前已经两次因非法行医而受到过行政处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3月4日在得知李兰需住院治疗的情况下,王君非但没有规劝李兰及时去正规医院就诊,反而让李兰第二天来进行诊治,并于此后连续五天为其进行诊疗,收取诊疗费239元,主观故意明显。尽管病人死亡与王君的医治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她已构成无证行医。卫生局对王君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基本合法,且使用法律正确。法院最终作出了维持区卫生局行政处罚的决定。(文中均为化名)



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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