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执行指南

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中止执行?
发布时间:2007-08-23 16:30:01

AD IN PAGE
    中止执行是指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下去的特殊情况,法院裁定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情况消除后,继续进行未完成的执行工作。

  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没有确定权利义务关系承受人;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法院作出中止执行裁定后,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当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义务的条件时(应有新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随时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恢复执行程序。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睢阳法院不断扩展便民范围 ·八旬老太引发森林大火 赣县法官上门立案
·民权法官送达法律文书到田间 ·桂东法院在偏远乡村设立审判联络室
·家庭不和闹纠纷 七旬老夫妇要离婚 ·“有你们的热诚服务,我们踏实!”
·下野地垦区法院:小小联系卡 方便当事人 ·一滴水可见太阳的光辉
·从便民联系卡到温馨提示牌 ·当事人家门口的特殊庭审
·高安法院便民措施保春耕 ·东城法官老人家中就地审理房屋纠纷案
·密云法官畅谈办理涉农案件新模式 ·“我特意赶来,就是为了当面向法官说一声谢谢!”
·商水法院规范导诉制度方便群众诉讼 ·焦作解放区法院积极构建便民诉讼网络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