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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医生治疗不及时而出手 两男子大闹医院获刑
作者:孙静波 马绍辉 发布时间:2007-08-27 1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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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为认为医生对自己的朋友救治不及时,动手伤人引发的案件,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6年9月底,李某和张某喝完酒后,将一位朋友送往一家医院就医。在这个过程中,两人因为认为医院的大夫高飞(化名)对自己朋友的治疗不够及时,心生不满,便仗着酒劲动手打起了高飞,随后又对赶来制止的其他几位大夫一阵殴打,造成两位大夫受到轻微伤,并且还打坏了两位大夫的眼镜和医院的一台落地式风扇,造成医院近一个小时无法正常工作。经鉴定,被损坏的财物共计人民币840元。后二被告人被查获归案。 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张某酒后随意殴打他人,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最终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编辑:李金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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