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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法院多措治理金融部门违法“家规”
作者:黄正光 发布时间:2007-08-28 1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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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江西省万年县辖区内金融机构非常配合我们外地法院执行,这里是我们所遇到的执行环境非常好的一个地方。”8月28日,来自浙江一家法院的三位执行法官在万年县人民法院接待室对分管执行工作的凌目新副院长说。
长期以来,一些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金融部门,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对执行法官办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和提取收入等相关法律手续常找出一些理由软磨硬泡,态度上“冷、横、硬、拖、烦”。有的单位以没有领导签字或未经当事人同意不予办理,有的单位只同意查询、冻结而不同意划拨,有的单位将冻结的款项随意解冻发还,有的甚至还把外地执行法官挡在局外,严重妨碍法官依法执行职务。 针对这种现状,万年法院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治理。 该院主动向县委、人大汇报,取得县委、人大的支持。县委、人大有关领导表示,一些金融部门自订“家规”阻碍执行,与法律唱对台戏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凡出现类似现象,将视情况给予相关人员相应的纪律处分,分管干部,则建议有关部门处理。 该院牵头召开了由县委政法委主持、来自金融机构、财政和其他相关部门等10余家单位负责人座谈会议,会议对法院查询、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作了统一规范。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对执行法官要求协助执行的,只要手续齐全,不分内外法院,应当无条件地协助;搞好法制宣传,提高金融机构有关人员的思想认识。 该院将民诉法、最高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通知印成宣传册子,发至各有关部门,提高有关人员的法律意识。一些单位也纷纷对照联合通知精神进行自查,及时清理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部规章,确保法院执行畅通无阻。 经过该院的有效治理,“协助执行人难求”这种现象在万年县有了彻底的改变,如今法官在该县各金融机构办理协助执行法律手续变得通顺多了。 编辑:陈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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