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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司法警察人身安全保护的若干思考
作者:张鸿翔 发布时间:2007-08-30 13: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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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司法警察队伍是人民法院直接领导和管理的一支准军事化武装力量。不管是在维护法庭秩序,还是在协助执行、采取强制措施、处置突发事件等过程中,他们往往冲锋在最困难、最危险的第一线。本文分析认为造成法警人身安全受到伤害既有公民法制意识急需提高,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法院经费困难,装备不足等客观原因,也有部分领导和法警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不强,缺乏实战演练,执行勤务不规范等内在的因素。进而相应地从领导责任,强化管理,教育训练,更新观念,警务保障诸方面提出了预防对策。
[关键词]:司法警察 警务活动 人身安全 因公伤亡 司法警察队伍是人民法院直接领导和管理的一支准军事化武装力量。不管是在维护法庭秩序,还是在协助执行、采取强制措施、处置突发事件等过程中,他们往往冲锋在最困难、最危险的第一线。近年来,司法警察因公伤亡的人数呈逐年增多的趋势。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有效地保护法警的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伤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法警因公伤亡事件频发的原因分析: 造成法警的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护,因公伤亡事件居高不下的原因是复杂的、多层次的,既有其客观方面,也有法警自身方面的因素。 (一)客观方面: 一是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普法工作任重而道远。司法警察在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过程中,各地报道的群体性暴力抗法事件屡见不鲜。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周围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受到少数别有用心的人蛊惑、唆使,从而阻挠了法警的正常执法行动,造成法警因公伤亡结果的发生。 二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型,利益群体多元化,贫富差距拉大,社会治安形势愈趋复杂,刑事犯罪的暴力化倾向日趋突出,涉枪、涉爆、涉毒等严重暴力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不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使执勤法警遭到暴力袭击伤亡的情况不断发生,给一线法警的人身安全和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威胁。 三是一些地方的法院经费困难,司法警察装备和训练经费难以落实。目前相当多的基层法警大队受到地方经济和财政条件的影响和限制,法警缺乏必要的警械、武器和防护装备。有的基层法警大队甚至达不到每人一根警棍,防刺背心、网枪、安检设施等装备基本没有。交通工具落后,车况不好,"带病"车、拼装车、报废车仍在使用。 (二)自身方面: 一是部分领导和基层法警敌情观念不强,警惕性不高,缺乏必要的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在战术上轻敌,缺少最起码的安全知识。在一些情况下,执勤法警已经明显意识到被盘查对象有暴力倾向,但没有按规定认真进行搜身、检查,并采取必要的约束或强制措施,对其控制不严或对其同伙未加防范,从而受到携带枪支、刀具的犯罪分子的伤害。 二是对基层法警缺乏军事业务技能训练。有的基层法警年龄较大,体能不足,不熟悉擒拿格斗技能,不了解在采取强制措施中有关自我保护知识。有的虽有训练,但培训教育与实战结合得不够,缺乏实战演练。一些法警执法、执勤战术动作不规范,方法简单,方式单一,实战中造成许多不应有的伤亡。 三是在处置严重暴力抗法或突发事件时,决策、组织、指挥失误。处突预案形同虚设,方案考虑不周,或信息不灵,对敌情不明,仓促应战,以无备之已,对付有备之彼;或是协调不力,相互间配合不好,策应不及时,造成法警不必要的伤亡。 四是在实践中,对法警职能认识上存在偏差,过多地强调了法警的制敌功能,忽略了"盾牌"自身的安全,没有进行正确的"勇敢观"的教育。许多情况下法警临战时没有携带警械、武器,双方力量悬殊太大。发生法警伤亡事件后,整理其正面典型事迹多,总结反思问题少。 二、加强司法警察人身安全保护的相关对策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法警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减少法警因公伤亡是最高的从优待警。法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法警因公伤亡不断上升的问题,从关心爱护法警,提高法警战斗力和法警队伍的长远建设出发,把防止和减少法警因公伤亡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要克服麻痹思想,对本地已经发生的法警因公伤亡事件原因进行分析,同时认真吸取外地发生的类似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在教育、训练、装备、怃恤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法警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法警因公伤亡的发生。要建立和落实警务行动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由于领导和管理上的原因,导致法警在执行任务时伤亡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建立法警日常体检制度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缓解法警的心理压力,合理安排警力,为一线法警提高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强化管理,依法勤务,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警务工作规范。 要严格按照《人民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四项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警务活动,充分依靠和运用法律武器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法警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规范法警在值庭、押解、看管、安检、协助执行、采取强制措施等过程中必须携带武器、警械等装备,着力加强对法警日常训练和警用装备使用情况的检查。要防止和克服那种因怕警械具出问题,干脆"刀枪入库"的倾向,在严格警械、武器管理的同时,切实保证执法执勤法警必要时能及时地依法使用枪支、警械,避免无谓的伤亡。要加强对法警安全意识教育,增强敌情观念,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三)、加强教育,严格训练,努力提高法警的战术素养和实战能力。 实战训练是法警的生命工程。要坚持"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警教育训练工作的长效机制,制定和建立法警必需的职业技能培训的目标和规划,切实增强教育训练工作的针对性、实战性,使一线法警都能真正掌握基本警务技能和具备过硬的心理、体能能力,不断提高法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对基层法警领导要进行处置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战术素养和决策智慧水平。要注意培养具有丰富社会经验、反应机敏的谈判人才,在处置群体性暴力抗法事件时,力争通过谈判缓解对方紧张和对抗的心理,为妥善处置争取时间,创造有利战机,减少法警不必要的伤亡。 (四)、更新观念,珍爱生命,增强法警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自我防范是警务安全之本。要更新观念,珍爱生命,树立正确的"勇敢观"。在强调制敌功能的同时,重视对法警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在执行警务行动前,必须认真制定行动方案或按照处突预案,精心组织指挥,妥善布置警力。在处置突发性事件时,要注意与公安、武警队伍的协调作战,以期发挥出最大的合力效应。参战法警要严格执行战术规范和要求。在执行搜查、安检时,要明确分工、合理站位,注意观察、加强控制。在突袭目标时,要隐蔽接近,出其不意,方法得当,快速制伏。要把握好勇往直前与提高警惕的关系,既要发扬勇往直前的精神,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克敌制胜,又要假设几个意外情况下的对策,未雨绸缪,合理冒险;要把握好完成任务与保护自已的关系,珍惜自己的生命健康,保护自己是完成任务的先决条件;要把握好明确分工与密切配合的关系,按照事前明确分工、协调配合,相互策应。在执行具体警务时,既要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又要善于根据事态发展的变化,审时度势,把握时机,机智灵敏,随机应变,保障发挥最佳状态的整体威力。 (五)、加大投入,保障警务,为一线法警提供充分的防护保障。 要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法院司法警察警务装备方面存在的经费困难,争取地方财政部门的支持。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克服人员编制矛盾,增加警力配置,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为一线法警配齐枪支、警械和防刺服、防护头盔、网枪等必备的警械和防护装备。改善通讯系统和交通工具条件,提高内部通讯效率,确保在通报情况和互相支援时发挥作用,适应处置紧急突发事件的需要,减少一线法警处于危险境地的可能。要在提高武器警械的先进性也就是在科技含量上多下工夫,力争配备具有驱逐性、制服性器械和自卫器,提高武器警械的先进性和科学性,提高枪支使用的安全性和正确性,为一线法警提供充分的防护保障。 作者单位: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黎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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