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欠款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王某为躲避执行竟藏到了自家衣橱中。 2005年11月份,王某村子发包山岭,王某承包了10亩山岭。由于王某手头资金不足,向本村杨某借款3000元,并写下欠条,承诺三个月内将钱还给杨某。2006年4月份杨某母亲生病,急需用钱。杨某找到王某说明用钱原因,让王某将欠款还给他,王某说现在没有钱还。同年9月份,杨某母亲因病重去世。杨某又找到王某要欠款,王某说自己家生活也非常困难,没有钱还给杨某。杨某多次向王某要欠款,王某均以种种理由拒绝还钱。
2007年1月份杨某将王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判决王某偿还杨某欠款3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没有履行判决书内容。3月份杨某到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人员多次电话通知王某到法院履行相关义务,王某家人说其外出打工没在家。当前进入花生收获季节,执行人员得知了王某回家秋收的消息。9月3日凌晨4点,执行人员来到王某家。执行人员搜遍了所有房间却没有发现王某。正当执行人员转身要走出屋子时,细心的执行人员发现其衣橱的一扇门动了一下。执行人员上前将衣橱打开,发现王某正蜷缩在里面。
最后,在执行人员说服教育下,王某低下了头,并将执行款项交给执行人员,案件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