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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中院深化少年审判帮教工作
作者:吴春迎 姜顺华 发布时间:2007-09-06 11:34:38
该院少年庭法官与失足少年父母一起对其开展心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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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希望孩子能在法院的帮助下改过自新、好好做人。”小张的父母说。小张今年16岁,因参与一起抢劫案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判后成日躲在家里,不愿出门,不说不笑,抑郁寡欢,不知今后的路该怎么走?其父母只有这一独子,不知如何开导才好,非常焦虑。9月5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二审开庭。开庭后,该院少年庭法官与该失足少年父母一同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引导该失足少年正确面对现实,面对困难与挫折,鼓励该失足少年重回学校,继续完成学业。
近年来,三明中院少年审判工作特别注重做好庭后的审判延伸和对少年犯的跟踪帮教。为全面掌握少年犯的情况,便于长期进行感化和教育,该院少年庭专门建立了缓刑少年犯个人档案,将其犯罪原因、家庭状况、性格特征以及感化点等列在其中。每逢少年犯的生日,法官们都会亲自打电话问候,并根据不同的情况询问改造情况,逐一进行帮教,增强了他们改造好自身、服务社会的信心和决心。 编辑:漆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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