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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名另起炉灶 杭州五科技骨干侵犯商业秘密获刑
作者:万润龙 发布时间:2007-09-06 14: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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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内外关注的杭州5名科技人员“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日前尘埃落定,杭州市中级法院驳回5名科技人员的上诉,以“侵犯商业秘密罪”终审裁定5名科技人员有罪,维持一审法院的实刑判决。
杜国浩、翟洪达、韩箴贤、王文良、尤来方、戴国桥6人原均为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技术管理骨干。2001年9月至2002年6月间,6人先后出走,浙江蓝天公司后来发现,这6人用化名已经在苏州创办了苏州联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氟公司)并任职。经国家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鉴定,认定苏州联氟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与蓝天公司的工艺流程和相关指标基本相同,司法机关认定此技术的工艺流程属于蓝天公司的商业秘密。 来源:新华网 编辑:陈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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