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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听分辩解纷争——记新郑市法院城关中心法庭
作者:陈海发 冀天福 师俊杰    发布时间:2007-09-07 16: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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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誉小档案

   城关中心法庭成立9年来,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各两次,15次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2004年被授予“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05年6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同年9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人民法庭”称号。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城关中心人民法庭,由11名女法官和书记员组成。该庭自1997年成立以来,共审结案件4116件,结案率连年保持在96%以上,去年达到了98%;其中调解结案2494件,调解率达到60.6%。

   城关法庭的女法官们,充分发挥女同志热情心细,容易取得当事人信任这一优势,用耐心细听分辩,用爱心解决纷争。在长期的诉讼调解工作中,她们探索出庭前调解为主,庭中、庭后调解为辅的诉讼调解模式,对每一起有调解希望的案件都努力做到“庭前精调解,庭后阐法理”,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从而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庭前精调解”。该庭要求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首先要吃透案情,摸清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和矛盾产生的原因,为调解做好准备。随后在征询了当事人对调解的意愿后,要针对矛盾的症结讲法律、讲事理,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

   2006年1月,法官张保芝受理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双方就赔偿数额的分歧较大,矛盾十分尖锐。通过阅卷,张保芝发现原告主张的部分费用确实不好确定,但原告是一个60多岁的老太太,患有高血压,情绪还十分容易激动,对被告不依不饶;被告是个年轻气盛的小伙子,认为原告小题大做,扬言法庭处理不合他心意就要上访。案件多次调解都没有成功,原告天天到法庭吵闹要结果。这时,如果简单下判,很容易引起双方矛盾激化。张保芝一方面耐心地劝解原告,一方面多方查访、调查双方矛盾的起因。经过5天艰苦细致的工作,她发现原、被告本来是很好的邻居,以前还经常相互帮忙,被告还差一点成为原告的义子,这次是因为被告喝酒后误伤了原告,又拒不认错才闹起了纠纷。了解了这个情况后,张保芝先做被告工作,让他认识到误伤别人,造成伤害理应赔偿,如果能得到原告谅解,赔偿数额可以协商。接着又耐心地和原告沟通,细说邻里和睦的好处及僵持成仇的坏处。张保芝在两个多星期的时间里,3次因为调解案件没吃中午饭,4次利用晚上下班时间走访原、被告的熟人和邻里近10人,了解双方矛盾的根源,10次登门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终于让双方消除了误会,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了义务。张保芝又根据自己了解到的情况,讲述两家过去交往中的事情,用深情打动双方,使该案当庭和解。原、被告抱头痛哭,相互道歉,并且原告真的认被告做义子。就这样,一起原本有可能矛盾激化的案件,在张保芝的努力下得到彻底解决。

   “庭后阐法理”。城关法庭的法官对当事人不理解、不服判的案件,审结后不是一宣判就结案了事,而是针对案情,结合法律规定,进行耐心地讲解,让当事人明白自己输在哪里,赢在何处,进而消除怨气,服判息诉。据粗略统计,近三年来,就有近50起案件经过她们庭后耐心深入的答疑讲解,使当事人放弃了上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城关法庭的法官在加强诉讼调解工作的同时,加强了对民调组织进行法律指导的力度,在工作之余,定期对辖区内的民调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了民调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将大量的民间纠纷化解在起诉之前,尽量减少诉累,节约了诉讼成本。她们还十分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保证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也打得起官司,仅今年以来,就依法为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2万余元。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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