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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工组织为何成了非法组织?
作者: 奚旭初    发布时间: 2007-09-12 09: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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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未经注册的山东寿光义工被寿光民政局以“非法团体”为由依法解散,对这个由150余人组成的爱心团队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9月11日齐鲁晚报)

    世界上有两样东西最能震撼人们的心灵:头顶上灿烂的星空,内心里崇高的道德。扶贫济困、乐善好施,这样的善行义举,则犹如星空中不灭的星斗。无须讳言,善事义举在眼下还是一种“稀缺资源”,当人们遇到困难而得不到帮助时,很多人都会谴责别人没有助人情怀,不肯伸出援手。然而当助人为乐的团队出现在人们身边时,人们看到的却又是它与非法组织划上了等号——齐鲁晚报的新闻,让人读到了无奈和苦涩。

    寿光民政局解散义工组织,确实无可非议。法律规定,任何社会团体都必须在民政局注册,并纳入管理,否则就是非法社会组织,不仅要依法取缔,而且还要予以处罚。寿光的义工组织合情不合法,自然“名不正,言不顺”,因此它的出局恰也是必然的结局。但问题又是,义工组织能否改变自己的处境,变合情不合法为合情又合法?

    法律还规定,社会团体要想在民政局注册,必须要有业务主管单位。主管单位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法律中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都有明确的定义。但义工既不属于社会团体,也算不上民办非企业单位,其“无所归属”决定了难以找到主管单位。由于没有明确哪个部门是义工组织主管单位,很多部门担心万一出现什么差错后难以承担责任,就相互推脱。在这样的背景下,义工组织碰到的其实是想找“娘家”找不到的问题。

    就事论事,这儿讲的只是寿光义工组织的困境。然而触类旁通,此事更具普遍性。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大部分义工都没有注册,然而这些“非法组织”却在用爱心做着一件又一件的善事。我们天天在呼唤人人从善如流,呼唤善行义举蔚然成风,然而善行义举也需要良好的生态——让义工组织名正言顺地生存,不正是良好生态的题中之义吗?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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