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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商场管理员侵吞商铺12万元租金被判5年半
作者:尚铁法 发布时间:2007-09-17 16: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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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受聘于上海某家具公司作管理员的赵涛,利用管理职能衔接上的空隙,大肆侵吞公司应收租金。日前,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赵涛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万元。
2006年4月,来自河南开封市39岁的赵涛受聘于上海某家居公司,负责该公司四搂(家具)商场部的管理工作,主要从事商铺规范管理、与分管区域业主签订合同等、向业主催收租金等工作。 2006年11月,赵涛到其负责管理的区域一家具厂,办理续签商铺租赁手续,催收了该业主尚欠的租金一万元,并将这1万元予以侵吞。几天后,该业主要求赵涛开具家居公司的发票,赵涛以发票丢了为由,出具手写欠条,并谎称日后重新开具公司发票来换取欠条。 见大额现金来得如此容易,赵涛便一发而不可收。他于2006年11月至2007年3月期间,以相同的手法,先后收取并侵吞了七家在该家具公司租赁业主的租金计11万余元,并将上述侵吞的租金挥霍殆尽,至今未作退赔。 负责审理该案的上铁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涛身为家居公司的管理人员,利用催缴租金的职务便利,将业主上交公司的租金非法据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综合被告人赵涛犯罪事实、社会危害及对赃款未作退赔等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万元。 编辑:李金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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