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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药莫被广告"忽悠" 药监部门解读违法广告招数
发布时间:2007-09-19 16: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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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日报:“专家推荐、彻底治愈、攻克疑难、杜绝复发……”在铺天盖地的药品广告中,这样的广告语常能看到。9月18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公布了近期监测到的违法药品广告,一些“名药”赫然在列。

  违法广告招数解读

  招数一:专家强力推荐

  在违法药品广告中,不少都是利用专家、学术权威和医疗机构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像广西邦琪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桂龙药膏(邦力康)”,专家建议“你赶快用邦力康调解一下”;同溢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益安宁丸”,专家宣称“还您一颗年轻健康的心脏”;郑州豫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解郁丸,利用专家夸大疗效:“有效率95%以上”。

  招数二:“患者”亲身说教

  在违法药品广告中,假借患者之名证明药品功效的方式屡见不鲜。像浙江杭康海洋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海蛇胶囊,利用患者之口说“是治疗各种脑病最好的药物”;珠海市奇佳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脉舒平袋泡茶,患者说“四个疗程有效控制高血压不再复发”。

  招数三:绝对用语夸疗效

  “全方位治疗病毒性型肝炎的国家级新药”、“治愈20几万患者”,像山西旭洲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肝络欣丸”这样使用绝对化用语夸大疗效的违法药品广告不在少数;云南优克制药公司生产的尿路康颗粒,宣称“彻底消除耐药性抗药性及毒副作用”;山西创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通络止痛胶囊,更是荣获“国际优秀医药科技成果金奖”。

  买药莫被广告“忽悠”了

  据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分析,目前违法药品广告的类型大体可分为五类:未经审查机关审批擅自发布药品广告;任意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夸大疗效宣传;处方药在媒体发布广告;使用过期失效或假的广告批准文号;利用公共场所以健康讲座、免费送药等名义进行药品宣传、推荐。

  有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不要被不负责任的广告宣传语打动,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和试试看的心态,结果往往受骗上当。



来源:新华网
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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