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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设窝点屠宰生猪被罚 法官讲法明理和谐执行
作者:齐光辉 连晓琳 连耀辉 发布时间:2007-09-20 14: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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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猪肉价格一路飙升,眼红心动的李某为谋取暴利竟在家中私设窝点屠宰生猪,结果大钱没赚到反受重罚。9月18日,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根据商务局的申请,对这位无证屠宰户李某执行了罚款四千元行政处罚。
禹州市花石乡的李某看到猪肉价格一直上升,心动的他竟盘算在家中设点屠宰生猪。2007年4月,李某从养猪户手中收购生猪四头并置办屠宰工具正式“开业”做起了屠宰生意。4月16日,禹州市商务局生猪屠宰执法稽查队接到群众举报,迅速出击在李某家中当场查获没收已屠宰尚未卖出的生猪四头,并对李某作出罚款四千元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李某未缴纳罚款。2007年8月24日,禹州市商务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禹州市法院审查予以立案执行。当该院行政庭法官向李某发出执行通知后,李某反而躲避起来。9月18日,执行法官经多方查询打听找到李某将其带回法院。为让李某彻底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不履行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法官并未对李某立即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而是耐心做起李某思想工作,三个多小时摆事实讲法律的说服教育工作,终于使被执行人李某承认了错误,写出不再违法屠宰的保证书,并督促家人主动交纳了罚款。 编辑:李金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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