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民事案件

央视女编辑殒命户外活动 父母告组织者赔偿
作者:苏君彦 史艳菲   发布时间:2007-09-21 09:28:50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中央电视台体育中心栏目编辑小颖(化名)在网友自发组织的户外活动中命殒灵山一事曾备受社会关注。日前,小颖的父母将此次活动的发起人郝先生、张女士及绿野自助户外活动网站的经营管理者北京绿野视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同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连带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0万余元。

    原告诉称,2007年3月6日,被告郝先生、张女士在被告北京绿野视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拥有并负责管理的网站发布户外活动计划贴,组织人员出游,线路为“下马威-灵山-灵山古道-洪水口”。原告之独生女儿“夏子”跟贴后,入选最终队员名单。活动从3月10日早晨开始,根据“海”事后描述,该次活动将原定的线路改变为“从柏峪经黄草梁到北灵山穿越”。在行进过程中,行走时间大大超出原计划,直至3月10日午夜,队员已不间断行走超过12小时,“夏子”出现虚脱症状,经多方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夏子”符合“由于寒冷环境引起体温过低,全身新陈代谢和生命机能抑制造成死亡”。

    原告认为,被告郝先生、张女士发起并组织户外活动,造成参加人员死亡的损害结果,具备疏忽大意、未尽职责的重大过失,具有明显的主观过错;被告北京绿野视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扩大其网站知名度,盲目追求在其网站上发起的户外活动数量,盲目鼓励并支持存在风险及安全隐患的户外活动计划,未尽管理、指导之职责,具有明显的主观过错,上述被告的主观过错,直接导致了“夏子”的死亡结果,依法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编辑:李金红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台1959年以后军事冤狱可申请赔偿 时效至明年 ·在巴黎老佛爷购物受辱的中国游客夫妇获赔偿
·断腿所装钢板断裂状告医院获得赔偿 ·遭英军误伤致残 一伊拉克男童获赔200万英镑
·11年前拍损坏直升机 刘德华被判赔130万 ·北大女高材生“休”掉台湾老公并获赔50万
·企业是否应承担学徒工受伤的赔偿责任 ·新生儿窒息死亡 医院有错要赔偿
·亲属被医治死亡 协议赔偿又反悔 ·评残前达成的损害赔偿协议可否撤销
·精神病人入厕摔伤致残 医院未尽责赔偿4万余元 ·浙江文成:一个错打电话引发命案判赔近26.5万元
·拍摄时跌倒致残 港电影替身索偿500万 ·开发商以业主不交物业费为由拒交房被判赔10万
·运送途中客车轮胎爆裂承租人举证不能判赔偿 ·外国空嫂滑倒导致骨折 中国酒店被判赔偿12万元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