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高层动态

张军:确保死刑案审判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作者:郭春雨   发布时间:2007-09-24 10:22:24

AD IN PAGE
    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时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特别是死刑案件审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和慎用死刑、严格控制死刑的刑事政策,确保案件审判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大力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张军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以来,死刑案件的审理、复核工作总体运行良好,既切实贯彻慎用死刑、严格控制死刑的刑事政策,又毫不动摇地继续坚持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秩序刑事犯罪的“严打”方针,确保实现了治安良好、社会稳定,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下一步,广大刑事审判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并通过案件审理、裁判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更为科学、理性,适应时代发展,符合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的刑罚观念,使党和国家的政策精神更加深入人心,为更加切实地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创造更好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

  张军要求,案件审判,特别是死刑案件审判,要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法律效果,必须依法办事,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裁判案件;确保社会效果,是指要力争案件审判获得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我们国家的法律是全体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因此,在本质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不是矛盾的,而是统一的。二者统一的前提是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政策精神,特别是严格依照证据标准和量刑标准裁判案件。在此基础上,要通过适当的宣传,扩大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

  张军强调,要特别注意加大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力度,积极探索试行被害人救助制度。要通过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尽力化解当事双方的矛盾积怨,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创造良好条件,大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军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保山中院深入社会为企业发展开具法律良方 ·全国妇联副主席陈秀蓉到最高法院调研
·维护公正 化解纠纷 确保首都稳定和谐 ·法院系统重点调研课题将全国招标
·江西高院代院长张忠厚到基层法院调研办公自动化 ·李玉成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要狠抓制度的落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调研 ·湖南法院调研工作成绩斐然
·焦作中院:努力开创“大调研”格局 ·湖南省高院院长江必新到雨湖区法院调研
·江西高院院长康为民在黎川调研 ·青海人大内司委专题调研法院执行工作
·扬中市人大常委会到法院进行执行工作审议前调研 ·北京法院大兴学术研讨之风
·开创调研工作新局面 ·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座谈会召开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