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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位置: 民事案件

对单位不满"自立门户" 侵犯商业秘密获刑
作者:郭清君 袁明 童强    发布时间:2007-09-24 1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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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不满单位待遇及人事安排,湖北随州市某食品机械制造公司原总装车间主任蔡某辞职后自行生产原单位拥有专利权的生产线及零部件,非法销售获利。经曾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蔡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 2006年9月至12月,从公司辞职的蔡某利用在公司期间掌握的“数控高速汤圆生产线”技术和窃取的的主要零部件图纸复印件,自行生产了一条生产线及数批该生产线的零部件予以销售,涉案总金额20万余元。经鉴定,蔡某私自制造的生产线及零部件与益都公司的产品技术特点、技术参数均相同。蔡某的行为侵犯了益都公司对其商业秘密所享有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来源:正义网
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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