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对该县五十埠砖瓦厂非法拘禁智障人员强迫劳动案进行宣判,该砖瓦厂包括厂长李某在内的5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了两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6月,安徽省肥西县公安机关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该县五十埠砖瓦厂有强迫工人劳动现象,随后通过立案侦查查清了以下事实:2001年起,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十八岗村村民李某承包经营肥西县上派镇五十埠砖瓦厂。去年12月,李某等人从合肥等地找来两名智障人员,经过简单培训后强迫他们在该厂进行搬砖等简单劳动。今年4月间,李某等人又找来数名智障人员,强迫他们在砖瓦厂进行无偿劳动。
为了防止这些智障人员逃跑,李某等人安排在砖瓦厂打工的舒城籍民工宋某和霍山籍民工张某负责看管和带领他们劳动。宋某和张某白天采用恐吓、殴打的方法强迫这些智障人员劳动,夜晚则将他们锁在房间不准外出。其间,这些被强迫劳动的智障人员得不到任何报酬。今年6月,肥西警方发现上述情况后,将被拘禁并被强迫劳动的智障人员全部解救。
肥西警方另查明,在该厂打工的贵州籍青年王某,看到厂里控制多名智障人员无偿劳动,也从外面找来一名智障人员,控制其人身自由,与其同吃同住同劳动,而该智障人员的劳动所得全部归王某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