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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公开拉近司法与民众的距离
作者:徐爱民 发布时间:2007-09-29 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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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的三项基本原则。此举旨在进一步拓展公开审判制度,力求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信任,进而提高司法权威。
近些年来,在如何提高司法权威问题上,有人提出法官要与群众保持距离,让当事人感到云山雾罩,以增大司法工作的神秘感。这种观点也许能从西方司法实践中找到范例,但并不大符合我国的国情。我国的公民的法制意识普遍不高,应诉能力低,很多人还需要在法官的引导下才能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在法官的耐心释明下才能胜败皆明。如果无视这些实际情况,盲目地增大司法工作的神秘性,就有可能让更多的人由于对司法工作的陌生而对其产生种种怀疑,甚至会认为法官在搞“暗箱操作”,非但不利于提高司法权威,还极有可能失信于民。再则,法官的素质也是良莠不齐,个别素质不高的法官可能会利用程序上不够公开透明的空子,在暗地里搞起“暗箱操作”,让当事人蒙冤受屈。 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增大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是从我国实际作出的正确抉择。随着该意见的逐步落实,我们有理由相信,阳光所到之处,不仅各种怀疑能烟消云散,司法腐败也会没有藏身之所,司法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将逐步拉近,司法公正更能看得见,司法高效更能感受得到,司法权威也才能得到更加广泛的认同。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漆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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