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镇蛮告村位于云南省龙陵县城东北,全村12个村民小组,村民4000余人,其中生活在蛮告寨子的有8个村民小组,是全县村民人数最多的一个自然村。清水井位于蛮告寨子外,距寨子2公里,历史上一直是外寨8个村民小组的水源,村民们祖祖辈辈饮用井水繁衍生息,清水井对村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生产、生活用水不足,村民时常因用水问题产生矛盾,引发纠纷。 2005年9月,外六组杨忠宽、外七组陈云富等10户47人、第三人外七组尹进富等17户与外八组陈云海等20户就因用水问题产生纠纷,后经该镇法律服务所协调处理,达成了调解协议,纠纷暂时得以平息。 2007年3月14日,杨忠宽等以被告未严格履行调解协议,致使生活用水无法得到保障,将陈云海等起诉到法院,请求其停止侵害。
龙陵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于5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当事人在诉讼中所争议的各组私挖乱接水管行为致水源不足仅是该案发生的一个表象,导致该案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争议地——蛮告寨子历史以来水源就不足,如果法院单纯地就案办案,根本不可能使用水纠纷得到实质性解决。
3月26日,法院办案人员到现场勘查,发现公共水源老清水井蓄水不满,水位线达不到接入尹家大井的钢管接头,致使尹家大井无法蓄水,清水井无法蓄水的原因在于水井外有新开挖的两个小水池,水渗入小水池后影响了蓄水。由于尹家大井无法积水,部分群众到尹家大井挑不到水,部分村民只能到有水农户家中借水喝,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法院当即决定尽快与当地党委、政府和水务部门取得联系,经与镇安镇党委、政府联系,得知当地党委、政府及基层组织已多次组织村民寻找水源,该项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之中,且进入雨季,村民的饮水问题相应得到缓解。
为从根本上解决争议各方的饮水问题,经征询各方当事人意见,龙陵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中止该案的审理。与此同时,龙陵县水务局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证明材料,证实发生取水纠纷的蛮告村外三至外八村民小组饮水工程,已经镇安镇党委、政府的反映被列为2006年第二批国债农村人饮安全项目,实施方案已报省水利厅,确保在2008年枯水季节来临前,保障村民正常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