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法治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有法治政府才有法治社会
作者: 何远展    发布时间: 2007-10-11 15:26:14

AD IN PAGE
    据近日《特区青年报》报道,深圳法制办成了市政府最忙的部门之一。法制办为什么这么忙?新闻介绍说,从2001年开始,在深圳市政府的最高决策会议——政府常务会上,通过的每一个政策或者文件,都由法制办全程参与或者最后把关。2002年,市政府在法制办设立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处,专门从事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深圳市经过行政复议纠正的错案,已经由几年前的60%降到了目前的不到10%。市政府“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已经成为习惯。

    读了这则新闻深有感触。我国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直至国务院都设有法制办公室。作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职能可以概括为三项:参与依法决策,审查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法制办公室的作用发挥得如何,是一个地方依法行政是否真正得到落实的关键性的标志。但是,至今在不少地方,法制办公室仍然形同虚设,公众甚至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一个政府部门。为什么一些地方行政“乱作为”层出不穷?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公民权利的现象屡见不鲜?透过这些问题似乎都可看到法制办的缺位。

    各地的法制办究竟有多少还处于一种徒有虚名、清闲无为的状态呢?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办理行政复议事项是行政复议机构——法制办的一项法定职责,从这一法定职责的履行情况也许可以“窥一斑而知全豹”。《法制日报》9月3日报道,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郜风涛在全国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不同市县之间,行政复议工作的进展很不平衡,有三分之一的市县做得不错,三分之一做得一般,还有三分之一基本没有办案能力,甚至有的县至今从未办理过一起行政复议案件。”这则新闻披露了一个信息:我国目前还有三分之一的市县基本没有行政复议事项的办理能力,也就是说,还有三分之一的市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基本不能履行办理行政复议事项这一法定职责。

    深圳的经验告诉人们: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首先要充分发挥法制办公室的作用。法制办公室的职责履行得愈好,公众知晓率愈高,法治政府就离我们愈近。愿全国各地的法制办公室都忙起来!



来源: 中国青年报
编辑: 薛勇秀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作茧自缚”显“善治”政府魅力 ·转变职能,改革体制,构建法治政府
·江苏将出台全国首部考核政府依法行政相关规章 ·法制办就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答问
·人民日报评论:夯实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 ·让一切公权力据程序而为
·《规定》破茧“人治”能否销声匿迹? ·政务改革,听其“言”更要观其“效”
·“开禁三轮车”莫要猴急 ·给“市场整顿办”开一剂药方
姜人杰死在房产商的温暖怀抱里
上班玩游戏并非小事
“番茄大战”和“伪富人经济”
“苞谷老师”给谁上了堂“社会实践”课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