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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一公司现金保管员挪用140万元购买基金被诉
作者:王忠文 李瑞 发布时间:2007-10-11 15: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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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河南省安阳市某国有集团公司保卫处现金保管员申某为购买基金牟利,竟然先后挪用公司公款140万元。近日,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申某在担任集团公司保卫处现金保管员期间,利用保管公司巨额现金的职务便利,先后两次挪用公款共计140万元,用于购买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个人营利活动。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编辑:李金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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