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现在位置: 执行追踪 |
农八师中院:委托评估机构 公开摇号说了算
作者:刘万青 严利红 发布时间:2007-10-11 16:10:59
揺号现场。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公开摇号来选定委托单位这种形式真好,我们很满意,虽然这次我们没有被选上,但是我们心服口服!”10月11日,这是新疆方夏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彭丹江,在参加完新疆兵团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对外委托评估的摇号程序后说的话。
在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中,申请人石河子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寅亨房地产开发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冬青暖通设备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要求对位于石河子市开发区某小区55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在建工程)委托评估。由于申请人、被申请人分别选出了自己认可的评估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评估进入公开摇号程序。 当天,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双方当事人分别选定的4个单位的评估机构都准时到场。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毛国强在现场对该院在今年7月正式出台的《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拍卖工作管理办法》的一些重要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并就当事人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耐心的解答。最后他表示,法院为了加大监督力度,由原来的业务庭室审判人员自行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拍卖业务,改由纪检监察室具体实施。 经过现场公开摇号,该院选定了此次委托评估的中介公司。截至目前,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已经通过此种方式先后公开选出了5家中介机构。 编辑:崔真平 |
右侧广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