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以《五年审判 成果辉煌》专栏形式陆续公布的十六大以来 一系列重大案件的审理情况,涉及打黑除恶、金融秩序、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相关领域。从中我们可以强烈地感受到这样的信息:司法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深度,介入到我们的生产生活与几乎所有的社会问题之中,而且正是依靠司法的力量和法治的作用,更为规范的社会秩序得到恢复和维护,更为公正的社会理念得到声张和传播,更为和谐的社会关系得到保障和巩固。
透过这些重大案件,我们看到,作为我国基本的治国方略,依法治国不仅仅只是一句口号,它已经成为非常现实的行为准则融入到了每个人、每个机关乃至所有的社会主体的观念之中,成为每位公民实现权利主张的重要依据,更成为公共机关实施社会管理必须关注和遵从的基本原则。而这其中,司法审判无疑发挥了不可或缺的巨大作用。
通过司法裁判,我们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的猖狂气焰,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定与稳定的大好局面,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通过司法裁判,我们迅速恢复了个别地区陷入混乱了金融秩序,最大限度地挽回了国家与个人的财产损失;通过司法裁判,我们果断惩罚了影响和破坏生态环境的恶劣行为,使环境保护获得了有力的司法支持;通过司法裁判,我们确立了知识产权领域的基本秩序,既有力制裁了侵权者,更充分保护了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正是这样一件件具体案件的司法裁判,使得依法治国方略从宏观抽象的战略层面,走进了老百姓的平常生活,走进了化解矛盾的纠纷解决机制,走进了机关部门的施政纲要和行政行为,从而使之转化为处理各种社会事务、解决各类社会重大问题最为根本和有效的具体途径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