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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执结300亿 北京一中院创新执行模式破解执行难
作者:王文波   发布时间:2007-10-12 15: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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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央电视台以《面对难案》为题在《焦点访谈》中播出了北京一中法院执结的一起涉及多家法院和多方当事人的执行案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党的十六大以来的5年间,北京一中法院不断更新办案理念,创新执行模式,共执结各类案件7900余件,金额高达300亿元。北京一中法院的执行工作,成为全国法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亮点。

    多年来,执行难成为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顽疾。由于地处首都的特殊地理位置,北京一中法院所承办的执行案件涉及金额大,各种关系错综复杂,案件执行难度大,社会影响面广。面对压力,北京一中法院从更新办案理念,转变执行思路入手,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新的执行方式,他们总结出的“一同六法”使许多案件的执行死结迎刃而解。

    “一同”就是“立保同步,以保促执”。北京一中法院将诉讼保全职能设立在立案阶段,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立案与保全同步进行。据统计,2003年到今年9月,北京一中法院成功保全了高达211亿元的涉案财产,通过立案阶段对诉讼财产的及时保全为案件执行争取了主动,奠定了基础。

    “六法”就是针对不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采取“有效分割法、保值盘活法、协调促和法、灵活引入法、威慑疏导法和合力促执法”。在几方当事人共同拥有不可分割标的物的情况下,为避免因不合理分割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北京一中法院运用“盘子理论”,采取由一方当事人占有标的物,其他方当事人获得相应补偿的办法,实现标的物的有效分割;对正在运营中或有盘活可能的标的物,立足实现保值和增值,采用委托管理等方式,防止在法院查封后出现财产贬值等其它问题。

    着眼实现各方利益的共赢,北京一中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注重协调各方利益,法官居中促成各方达成和解协议,让当事人“在让步中握手言和,在和解中实现利益共赢”。今年1至9月,北京一中法院执结的37亿元中,有14亿元是经过法官多方协调由当事人自愿和解执结的。

    为了及时解开案件执行中的死扣,北京一中法院采取了引入商业贷款等方式,使无法执行的难案得以执行。今年上半年,北京一中法院在执行北京园城大都投资公司与北京方正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案时,在拍卖被执行人的37套住房时,因买受人必须一次性交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而有意购买的绝大多数是个人,无法一次性付清巨额购房款等原因,几次拍卖都没有成功。为了把这一困扰执行的难点问题解决好,北京一中法院在得到拍卖机构及双方当事人支持的情况下,尝试引入银行房屋商业贷款方式寻求解决之道。经与银行、拍卖机构进行多次协商,达成共识,在不违反有关司法解释及银行关于发放房屋贷款规定的情况下,对于参加竞买又不能一次性付清全款、拟通过银行贷款购房的人员,先由法院认可的银行对其进行贷款资质的审查,审查后认为具备还贷能力的人员取得竞买资格,拍卖机构收取竞买保证金并办理有关竞买手续。拍卖成交后,法院根据拍卖机构出具的成交确认书,解除对拍卖房产的查封;同时,银行对买受人办理借款和房屋抵押等贷款手续,将发放的房屋贷款汇入法院指定并已冻结的银行账户。当所有拍卖成交价款都进入该指定账户后,北京一中法院裁定将拍卖成交的房产过户至买受人名下。最终这37套高档商品住宅房全部拍卖成交,成交价款共计3802万元,这起纠纷案顺利执结。

    面对以拖、躲、逃等方式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个别“老赖”,北京一中法院在进行正面教育说服的同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影响。几年来,北京一中法院多次在媒体发布执行线索悬赏公告,组织法官到广播电台、电视台进行执行方面的法律宣传咨询,为执行工作创造社会舆论环境,争取理解支持。

    2006年11月30日上午,北京一中法院执行庭法官来到位于北京市金宸国际公寓,对拖欠1100多万元工程款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金宸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法官们对财务账目进行了清查,并对躲进厕所的公司经理朱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下午4点,金宸公司的财务人员就带着现金160万元来到一中法院,并很快将拖欠的工程款付清。2002年以来,北京一中法院采取了近百次的强制执行,成功率在95%以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执行工作的威慑效应逐步形成。

    为了在执行工作中得到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北京一中法院建立了执行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对执行中的大案、难案,院领导亲自出面做协调工作,与地方政府及相关企业管理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了执行工作的合力,许多执行案件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顺利执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力的维护。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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