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民事案件

女子为速离婚断绝与女儿关系 4年后探女遭阻拦
作者:杨登权   发布时间:2007-10-17 16:18:18

AD IN PAGE
    为了达到尽快离婚目的,铜梁县刘某断绝了与女儿的关系。离婚四年后,刘某要探视女儿,遭到前夫阻拦。国庆前夕,经铜梁县法院调解,刘某讨回了探视权。

  刘某称,她与杨某于1999年结婚,因感情不合,在女儿4岁时,双方协议离婚。4年后,日夜思念女儿的她想去探望女儿,却遭到杨家人的百般阻拦。无奈之下,她将前夫杨某诉至铜梁县法院,要求每周末到杨家探望女儿一次。

  “她探视女儿,对女儿的成长不利。”杨某称,离婚前他发现刘某有外遇,而且她为了达到离婚目的,还与自己签订协议,断绝与女儿的母女关系。离婚4年来,她从未主动看过女儿,连一个关心女儿的电话都没有,更未支付过一分钱的抚养费,这给孩子的心灵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杨某认为,现在女儿好不容易从阴影中走出来,再让刘某探视,会给她带来不利影响,因此他坚决反对刘某探视女儿。

  考虑到探视权的特殊性及不易执行,法官在庭审中做了大量调解,最后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每月最后一个周末上午8点至下午4点行使探视权。

  主办法官称,这个案件很典型,许多夫妇在气头上,采取不抚养孩子,甚至断绝与孩子关系的办法,达到尽快离婚的目的,结果草率地放弃了自己的合法权利,导致日后纷争不断,最终让自己痛苦不已。

  法官提醒市民,离婚时双方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要轻易放弃对子女的监护权、探视权及财产分配等权利,若自己的合法权利遭到侵犯,应及时通过法院进行维护。



来源:中新网-重庆晚报
编辑:陈秀军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江华法院全力执行 双胞女儿重获母爱 ·美著名歌星布兰妮再次被法院禁止探视孩子
·常熟一母亲诉请探视非婚生子获支持 ·离婚父母打官司 儿子姓名成焦点
·论子女探视权案件的执行有效措施 ·上海一法院规定“详细探视权”
·浅析执行探视权案件的几个问题 ·如何执行本案中的探视权
·探视权执行存在的问题之我见 ·浅析影响探视权执行的因素
·探视权案件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 ·探视权未实现能否拒付子女抚育费
·探视权不仅仅是权利 ·本市首例子女探望父母权官司开审
·探视权执行中的两个问题 ·探视权不容剥夺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