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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一妇女拒缴社会抚养费被拘留
作者:万德央 发布时间:2007-10-18 15: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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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安徽省明光市柳巷乡新黄村一妇女李芹因拒不履行交纳社会抚奍费义务,10月17日被明光市人民法院依法司法拘留15日。
陶士全、李芹夫妇于1995年5月生育一男孩。2005年3月,二人计划外生育第二个男孩。2005年12月13日,明光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依法对陶士全、李芹夫妇作出征收40480元社会抚养费决定。李芹夫妇拒不履行,明光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06年5月17日申请明光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明光市人民法院潘村法庭的法官多次找到李芹,向她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政策,反复解释缴纳社会抚养费是计划外生育户的法定义务,力求他们主动履行义务。但是李芹夫妇置之不理。丈夫陶士全恐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外出务工。 2007年10月17日下午,潘村法庭获悉陶士全回家了,法庭执行人员立即赶到李芹家。李芹撒谎称其夫陶士全早上出去打工了。潘村法庭再次对李芹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政策,力求其主动履行社会抚养费缴纳义务无果。李芹自恃乃一妇女,法院奈何不了她,隐瞒其夫陶士全的行踪。在此情况下,报经院领导批准,执行法官给予李芹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编辑:崔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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